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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有線電視收視費漲50% 消協(xié)向物價局查詢

2003年07月19日 21:48

  中新網7月19日電 據法制日報報道,北京歌華有線電視網絡股份有限公司向社會公示提高收看維修費后,引發(fā)消費者投訴不斷,紛紛反映該公司此次價格調整違反價格法規(guī)定的聽證程序,侵害消費者的知情權和公平交易權。北京市消協(xié)經過認真研究,已于17日正式向北京市物價局發(fā)出查詢函,要求北京市物價局七天之內對北京市消費者協(xié)會做出正式答復。

  據悉,7月1日以來,北京市消費者協(xié)會連續(xù)接到消費者的咨詢和投訴,反映北京歌華有線電視網絡股份有限公司有線電視收看維修費由原來的每戶每月12元調整為18元,漲幅達50%,且此次價格調整未經過價格聽證。

  經北京市消費者協(xié)會了解,北京歌華電視網絡股份有限公司電視收看維修費的調整,是經過北京市物價局批準的。

  報道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八條和第二十三條的規(guī)定,對于有線電視這種重要公益性、自然壟斷經營和重要的公用事業(yè)的服務價格,歸屬于政府指導價和政府定價的范疇,應當建立聽證會制度,由政府價格主管部門主持,征求消費者、經營者和有關方面的意見,論證其必要性、可行性。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三十二條消費者協(xié)會有權“就有關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問題,向有關行政部門反映、查詢、提出建議”的規(guī)定,為了切實維護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使價格調整的程序公開、透明,使事關千家萬戶的公益性行業(yè)收費的價格公平、公正、合理,北京市消協(xié)就該公司調整有線電視收看維修費批準的依據和沒有依據價格法的規(guī)定召開聽證會的原因等問題,向北京市物價局提出查詢。

  報道說,北京市消協(xié)為維護消費者權益就物價問題向政府行政部門發(fā)出正式查詢函尚屬首次。(記者姚芃)

 
編輯:余瑞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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