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30日電 檢察日報今日報道,該報編委會經研究評出2003年中國十大廉政新聞。
這十大新聞是:
1、中央出臺改進會議和領導人活動新聞報道意見等規(guī)定,改進領導干部作風
今年3月,中央相繼出臺《關于進一步改進會議和領導同志活動新聞報道的意見》和《關于中央政治局同志出國訪問的規(guī)定》等規(guī)定,對改進會議和領導同志活動新聞報道工作和減少代表團出訪人員、節(jié)約使用交通工具和簡化出訪送迎儀式等作出了規(guī)定。今年夏季,黨中央又決定,中共中央、國務院、全國人大、全國政協(xié)和中央軍委五大領導班子不到北戴河辦公,中央各部委負責人在此期間外出和休假,均須嚴格按照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不得擅自去北戴河等避暑勝地。這一系列舉措,體現了新一屆領導班子“為民、務實、清廉”的執(zhí)政形象,進一步改進了領導干部思想作風、工作作風和領導作風。
2、中央紀委確定今后五年反腐倡廉目標
2月17日,中央紀委第二次全體會議在北京舉行。會議要求進一步規(guī)范領導干部從政行為,加大查辦違紀違法案件力度,深化糾正部門和行業(yè)不正之風,著力解決發(fā)生在老百姓身邊、嚴重損害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中央紀委確定了今后五年廉政反腐的目標:黨員干部廉潔從政的自覺性明顯提高,部門和行業(yè)風氣普遍好轉,對領導干部行使權力的監(jiān)督得到加強,防范腐敗的機制初步形成,反腐倡廉法制化程度有新的提高,腐敗現象蔓延的勢頭進一步受到遏制。
3、中國政府簽署《聯(lián)合國反腐敗公約》
第58屆聯(lián)合國大會10月31日審議通過了《聯(lián)合國反腐敗公約》。12月10日,中國政府簽署了《聯(lián)合國反腐敗公約》。該公約對腐敗的預防、腐敗犯罪的界定、反腐國際合作、非法資產的追繳等問題進行了法律上的規(guī)范。這是聯(lián)合國歷史上通過的第一項指導國際反腐敗斗爭的法律文件,對各國加強國內的反腐行動、提高反腐成效、促進反腐國際合作具有重要意義!豆s》的簽署,大大提高了我國境外追逃的效能,將對腐敗分子產生極大的震懾作用。
4、中央建立和完善黨內巡視制度
今年8月,黨中央、國務院正式批準中紀委、中組部有關請示,中紀委、中組部巡視工作辦公室和巡視組隨即宣布成立。巡視組監(jiān)督的對象主要是省(區(qū)、市)黨政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監(jiān)督的內容主要有四個方面: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情況;執(zhí)行民主集中制情況;選拔任用領導干部情況;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堅持“兩個務必”和廉政勤政等情況。黨內巡視制度是中央加強對地方黨政領導班子監(jiān)督的一個重大舉措。
5、劉方仁、程維高等一批嚴重違法亂紀的高級領導干部被查處
今年以來,中國反腐敗查辦案件力度不減,先后查處了一批有影響、有震動的高級領導干部嚴重違法亂紀案件,其中包括貴州省原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劉方仁;山東省原政協(xié)副主席潘廣田;河北省原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程維高;浙江省原副省長王鐘麓;安徽省原副省長王懷忠;國土資源部原部長田鳳山;遼寧省原副省長劉克田等。
6、防治“非典”不力,一批失職官員受處分
今年上半年,中國遭受非典型性肺炎侵襲,從中央到地方,一批官員因部署防治“非典”工作不力,擅離職守,遲報、瞞報、漏報疫情等原因,分別受到撤職、停職、警告、降級、通報批評等處分,其中包括衛(wèi)生部長張文康和北京市市長孟學農。受處分的失職官員范圍涉及全國近一半的省、直轄市、自治區(qū)。這是中國首次在突發(fā)災害事件中,就同一問題連續(xù)地、大范圍地處分失職官員。
7、中央治理報刊散濫現象和利用職權攤派發(fā)行
針對當前一些黨政部門報刊存在結構不合理、整體質量不高、散濫現象嚴重,部分報刊利用職權攤派發(fā)行,給基層和農民增加負擔等問題,7月15日,中央辦公廳和國務院辦公廳聯(lián)合發(fā)出通知,決定通過壓縮部門報刊總量,調整結構,有效治理報刊散濫現象;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堅決制止部門報刊利用職權攤派發(fā)行。截至年底,全國納入這次治理的黨政部門報刊共有1452種,其中被停辦的有677種,占47%。治理工作取得了階段性成果,利用職權攤派發(fā)行的狀況得到有效遏制,減輕基層和農民負擔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8、全國教育系統(tǒng)嚴查亂收費及教育領域腐敗
今年8月,教育部公布了一份對教育收費情況的抽查結果:在過去5年中,全國中小學亂收費高達15億元。按照中紀委第二次全會、國務院廉政工作會議、國務院整頓和規(guī)范市場經濟秩序工作會議要求,2003年9月至11月,國家發(fā)展改革委會同治理教育亂收費部際聯(lián)席會議成員單位,在全國組織開展了治理教育亂收費專項檢查。據對20個省(區(qū)、市)的初步統(tǒng)計,各級價格主管部門共派出檢查人員14623人次,組成3033個檢查組,對63484所大、中、小學和教育行政部門進行了重點檢查,共查出教育亂收費案件12634件,違規(guī)收費金額214001.54萬元,已實現經濟制裁18117.61萬元(其他問題正在處理中),其中已退還學生16013.48萬元清退金額約占實現經濟制裁金額的90%。
9、中國部分地區(qū)嘗試“廉政金制度”、“廉政準入制度”等預防和抑制腐敗新舉措
今年以來,為預防和抑制腐敗,北京、湖南、江蘇、浙江、廣東等地的一些政府部門相繼嘗試實施廉政金制度,廉潔從政者將獲得廉政獎勵金,不廉者將不僅在法紀上受到處分,還將在經濟上受到懲罰。與此同時,無錫、寧波等地檢察院推出“廉政準入”制度,在建筑領域和加工領域對行賄人員建立行賄人“黑名單”,凡進入“黑名單”者,在規(guī)定時間里不準進入該地區(qū)市場發(fā)展。這些舉措對保證公務員隊伍廉潔勤政,預防職務犯罪具有積極作用。
10、山西繁峙發(fā)生特大礦難,多家媒體記者非法收受“紅包”被查
2002年6月22日,山西省繁峙縣義興寨發(fā)生金礦特大爆炸事故,包括四名據新華社山西分社記者在內的11名新聞記者在采訪活動中收受當地有關負責人及非法礦主送的現金、金元寶,受到紀檢監(jiān)察部門的查處。中國記協(xié)、據新華社等單位以此為警,在新聞界開展職業(yè)道德教育,并公布舉報電話和信箱,鼓勵社會各界對新聞工作者違反新聞職業(yè)道德的行為加強監(jiān)督。(記者覃匡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