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內(nèi)地街上行乞者大致可分為五類。
第一類:真正因自身無力解決食宿,無親友投靠,正在城市流浪乞討度日的人員,但這樣的人只占流浪人員總數(shù)不到百分之五;
第二類:個人以乞討為職業(yè),其實不缺吃、不缺穿;
第三類:受控于某個組織,根據(jù)不同的殘疾程度,其家庭每年從該組織拿到不同的生活費;
第四類:帶欺騙性的乞討,言稱自己的所謂悲慘遭遇,以博取路人的同情;
第五類:變相乞討者(如在機動車道上幫人擦車,讓人施舍),這些人占了流浪乞討人員的絕大多數(shù)。
混跡于城市的乞丐,乞討的方式五花八門。特別是一些職業(yè)乞丐,已經(jīng)摸索出一套“撈錢秘方”。以下是記者歸納的一些“丐幫”行乞撈錢手法,希望善心的人們能減少“中招”,以免“好心”反而給社會做了“壞事”。
兒童乞討多有幕后操縱
小孩容易博取同情,比大人討錢來得更易,于是一些本該在學(xué)校讀書的孩子,便成了大人的乞討工具。
在鬧市區(qū),一些臟兮兮的小娃子,時而跪在地上向途人要錢,時而拽住途人的大腿,哭哭啼啼或叩頭不止,直到途人掏出錢來,不給錢的便一路粘住不放,弄得途人非常尷尬。
然而,在很多乞討小孩的不遠處,往往站著幾個大人,用眼色指著小孩的行動,孩子每天討到的錢,都要如數(shù)交給大人匯總,這樣一天下來,少則幾十元,多則上百元。
但也有討不到錢的時候,有時大人就讓孩子偷貨攤上的東西,甚至偷人家的錢。
殘疾人是他人“搖錢樹”
秭在城市的天橋下或路邊,時時能見到長得畸形怪狀的嬰幼兒或缺臂少腿的殘疾人士,他們常常在烈日下曝曬,旁邊放著一個盛錢的碗,周圍人流不息,塵埃四起,空氣污濁。此情此景,很容易令路過的同情者紛紛解囊。
據(jù)說,那些可憐的患兒,抱他們來的不一定是他們的父母,有媒體披露,有人組織搜羅一些患兒或殘疾人作為“搖錢樹”。更為惡劣的,是一些不擇手段的非法之徒,甚至把拐來的健康孩子故意弄致殘廢,以便作為行乞的“工具”,騙取人們同情心而“發(fā)財”。
老人壯漢乞討各有路數(shù)
討錢的方法有很多,小孩有小孩的討法,老人有老人的“招數(shù)”,成年人有成年人的套路。
同樣是弱勢群體,和兒童一樣,一些衣衫襤褸的、快走不動的老人也是城市“丐幫”大軍的主體。當人們看到拄根拐杖的白發(fā)老人,很多心生憐憫之心,多少給一點錢。在南方冬天出來的老人比平時要多,因為他們冬天不但可以搞一點錢,還可以在南方過冬避開北方的冷天。秭四肢健全的三四十歲的中壯年人,是很難博得人們同情的。但他們也有辦法,比如說好話,把生意興隆、出入平安之類吉祥話送到每家商店去,尤其看準春節(jié)臨近的時機。
一些正在與顧客談生意的店主,或者有顧客正在交易、買賣的店鋪,一般都在成年乞丐送上些好意頭的話語后,都會給一點零錢打發(fā)走。尤其是碰上過年過節(jié)的,送上這些平安、發(fā)財之類的話,比平時要管用得多。
丐幫集團又乞又騙又搶
為害最大的,還是那些有組織的“丐幫集團”。在車站、碼頭、鬧市等黃金地段,有所謂的專門“幫頭”控制和操縱著一批“職業(yè)乞丐”,這些乞丐每天要分紅提成,一般來說一半要上繳“幫頭”,不交者往往會被打得體無完膚。有的甚至還有嚴密的組織,他們有統(tǒng)一的行動目標,等級分明。
“幫頭”們每天吃香的喝辣的,而且擁有大部分財產(chǎn)!皫皖^”當然不是“職業(yè)乞丐”,而是一些“地頭蛇”,他們打著行乞的幌子,利用外地“職業(yè)乞丐”暗地里干違法犯紀的勾當。
“職業(yè)乞丐”已成為城市盲流中未被充分重視的一族,也是影響社會穩(wěn)定的不利因素之一。據(jù)了解,這些集乞、搶、騙于一體的犯罪集團,大多流竄于火車站龐雜的人群里,通過各種手段招搖撞騙,牽驢演戲。
惻隱之心,人皆有之。但大家的同情心如果輕易地讓社會的寄生蟲欺騙了,很不值得。
(來源:香港大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