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刊用中國《新聞周刊》稿件務經書面授權。)
李文——臺灣著名作家李敖和臺大校花王尚勤的非婚生女,2002年底由美國回國內生活。在國內一年多,投訴百余次,嗜“罵”個性猶勝其父。
任何積習被改變,時代被推動,往往都來自在當時常態(tài)下顯得過激出格的行為。從這點上說,習慣沉默的國人又暗自期待更多的李文們的出現
本刊記者/丁塵馨
這是一場有意張揚的官司。
2月12日,北京高級住宅區(qū)嘉浩別墅的租戶李文,狀告其別墅物業(yè)——北京盟科置業(yè)有限公司,理由是對方單方違約和未盡義務。這場看似極為普通的小官司由于原告的特殊而變得不簡單。
這是因為李文的身份——臺灣知名作家李敖的女兒。
自2002年12月25日,在美國出生長大的李文來到北京生活,隨后一年多,李文因對物業(yè)不滿先后搬了四次家:香江花園(月租1800美金)、名都園(月租1800美金)、北京國際俱樂部酒店公寓(月租3000美金)、嘉浩別墅區(qū)(月租1300美金),期間投訴100余起,投訴內容主要是無法忍受鄰居玩具擋道、噪音太大、雞鳴狗叫和內衣外晾、草地種菜等行為,并因“干擾自己正常生活”屢屢投訴于物業(yè),又因物業(yè)無法達到其要求而頻頻搬家。
在新書《我和李敖一起罵》中,李文把小區(qū)中令她不滿的事情一一羅列,居然收效甚佳——一些投訴得以解決。也由于此,2月10日,李文所在的嘉浩園區(qū)物業(yè)突然向其發(fā)出“逐客令”,以李文“給整個園區(qū)的生活造成極壞的影響”為由,要求李文搬離小區(qū),否則將予以斷水斷電。這也導致李文將物業(yè)拉上公堂。她同時表示,自己是一個很守約的人,合同不到期她不會隨便搬家。
如此數量的投訴,是否內容太過于瑣碎?曾旅居美國的學者梁小燕認為,李文一連串行為的背后有東西方文化差異的因素,也有國家間不同的制度及李文獨特的個性等因素。而在很多中國人眼里,這個唐·吉訶德似的人,是在試圖以西方人嚴謹規(guī)范的生活標準,用沒有長矛的雙手和智力,近乎徒勞地抗爭中國的不良積習,她是否用力過猛或干脆沒有必要?
2月21日,中國《新聞周刊》專訪了這個令許多人且愛且厭,又讓人好奇的女子。
李文所住的那棟紅色小樓,在整個別墅區(qū)的邊上,就如它主人現時的處境。
很遠就能看見那個貼在窗戶上示眾的標語——“文明人住文明公寓”。大門處,左右各張貼著警示路人和激勵自己的字條,其中一張赫然寫著“舍得一身剮,敢把皇帝拉下馬。。庿Q而死,不默而生。——胡適寫給李敖,以此兩句勉勵偉大的李文”。抬手門鈴按鈕邊,一行黑字,“只需按一次”。
應聲而出的李文麻利地引入我們,套上鞋套后,記者進入了這個不允許有任何干擾的“領地”。李文先帶我們逐一參觀了她的房間,在書房的小白板上,寫滿了李文用來激勵自己堅持下去的名言,她說,每天她都會念上好幾遍。
“養(yǎng)雞養(yǎng)狗這種事情在美國、特別是這種給外國人蓋的國際別墅區(qū)里,是不可思議的”
新聞周刊:為什么前三次看不慣物業(yè)你都搬走了,這一次這么堅持?
李文:前三次他們承認錯了,但還是做不到,達不到我提的要求,然后跟我講,定金還給我。這樣我也高興,畢竟他認錯了。
可是,就這一次我搞慘了。要趕我走,還威脅說要斷水斷電。
新聞周刊:有人指出你用DV拍攝別人家的隱私,同樣是違法的。
李文:我可以拍,我今天拍他臥室都可以,只要不公開。我拍他是為什么,就是拍他的證據。要是沒有這些證據的話,你們媒體會登嗎,會幫我嗎?
新聞周刊:可是在中國,有一個說法是“入鄉(xiāng)隨俗”。甚至很多外國人來中國,都接受了中國人的一些習慣。
李文:我覺得來中國的有兩種外國人,一種是yellow fever(黃色的病態(tài)),他們對黃皮膚的中國人很著迷,他們真的很喜歡中國文化,所以他們不會去批評它;另外一種相對高層的人,就像是住在這的外國人,像摩托羅拉、IBM的高級管理人員,公司提供免費司機、免費阿姨、免費學校,享受這樣的待遇他們何必抱怨呢?
就算不滿,他們有時間投訴嗎?
新聞周刊:在美國你也這樣罵?
李文:在美國罵得最兇。
新聞周刊:也是惡劣的環(huán)境讓你不能忍受?
李文:在美國投訴效率高,有的一分鐘就解決了。同時它有很多投訴熱線,他們的物業(yè)管理也沒有那么糟糕。比如說養(yǎng)雞養(yǎng)狗這種事情,在美國、特別是這種給外國人蓋的國際別墅區(qū)里,是不可思議的。
新聞周刊:在美國你會通過什么途徑?
李文:我會找物業(yè)部,我付錢給物業(yè),他就該去做這個事情。
新聞周刊:你是否是在用美國人的思維做中國的事情?
李文:不對。我不太喜歡人家講這是文化差異,我就事論事,我每月花1300美元的租金,每天早上5點鐘就“咕咕咕”地聽見雞叫;好不容易天亮雞不叫了,6點多鐘,狗又開始叫了;這還沒完,物業(yè)的員工開始上班,接著在路邊喊,“哎呀,我們今天要辦什么公;你家那個女的怎么樣啦,老媽子怎么樣……”
我想你也不希望看到這些。
“可能是一千萬中國人里頭才會有一個人站出來,可是我覺得該做的事一定要做”
新聞周刊:關于你維權的報道和新書幾乎同時出來,所以有人覺得,這是……
李文:炒作?我知道你想問是不是炒作。我是覺得,第一,正面的炒作不是個壞事。要不大家都麻痹在這個爛攤子里面,永遠不想去fight for(抗爭)自己的權利。如果他們看到李文這么做了,也許有0.1%的人說,“好吧,我們支持她,我們可以站出來!
就算我利用爸爸,So what?(那又怎么樣?)父母就是給小孩利用的嘛。
新聞周刊:你想改變什么?人的習性,還是不夠合理的制度?
李文:我覺得人的行為是最重要的。
當然這種行為不是我一個小小的李文能改的。不過我覺得這個新聞炒大一點的話,會有幫助——更多的人看,我想應該會產生不小的力量。至少有一個開始。
以后我還希望跟教育部門談一談,因為沒有知名度沒有人會理你。我覺得應該要培養(yǎng)小孩,從課本、老師開始,教一些禮節(jié)、道德和為人處世方面的知識。
新聞周刊:你這個工程好大。
李文:是很大,不過當初我來的時候,我已經選擇這條路了。我放棄美國的太多東西,特別是環(huán)境。
所以我想,以后有機會和教育部的人聊聊天,看能不能有所作為,比如消費者基金會,我可以做他們的形象代表——免費的我也做。因為這事情不能停,不能說一炒熱就不管它了。
(在美國,李文做了15年的教書工作,主要是教在美國的內地、香港人,或外國人第二語言——中文是他們的第二語言。
回北京后,她買了好幾本關于消費者權益的書和案例,中文她看不太懂,但是她談自己一個字一個字地看,正慢慢地學)
新聞周刊:但是靠你一個人的力量,可能嗎?
李文:不可能。所以特別累。我知道我一個人打不了這個仗,所以我把這個新聞炒得這么大,就是讓媒體幫著我一起做。
我相信,今天如果我沒有新聞點,不是李敖的女兒,也不是美國回來的博士的話,我們也許沒有可能見面。
再者,我希望能改進北京人——我也知道很難。不過至少讓他們看看,我李文至少在試。
很多人對我說,“我們是個小公民、小農民,沒這種膽量,但我們很欣賞你的個性,都希望有你這種人”。看到這些鼓勵的信,雖然累一點,但是我覺得可以做下去。
新聞周刊:有人把你稱作是“美國來的王!。
李文:我對他不是很了解。王海跟我的性質不太一樣,他是有利潤的,我現在一個錢都拿不到。
前兩天我律師問了我同樣的問題,他說,“李文,你做這么多的事情,你的目的是什么?”大部分的北京人不明白我在做什么。他們覺得我不可思議。
可能一億人就我一人這樣,我就是這樣子的嘛。
(說到這,李文突然起身徑直走到廚房,對做鐘點工的阿姨說,“阿姨,你的窗戶沒開,你又忘記了對不對?窗戶一定要打開,我都聞到油煙的味道了。謝謝。”回座后,她解釋自己最怕油的味道)
“你可能不太了解我的個性,假如今天是我媽媽好朋友的女兒(有這些問題),我也會投訴”
新聞周刊:如果你把這個標準降低一點,也許大家都會開心一些,你也不會這么累。
李文:你看我給自己寫的名言,“一個人不能compromise your principle(妥協(xié)你的原則),”否則,我可能就會離開這個地方,因為我知道我在退步。
有人說,李文你寬容一點,溫柔一點。其實我平時很溫柔的,今天我們這么短的時間,你沒看到我溫柔一面。
而且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工作(職責),我爸爸的工作就是和黑暗的政治抗爭到底,我的雪橇狗的工作就是雪中送炭,我的工作之一就是打抱不平。
新聞周刊:會不會是你對外界過于敏感了?
李文:也有可能,我是缺乏安全感。
我是一個沒有父母陪伴長大的孩子,也沒有兄弟姐妹,無形中,我會保護我自己。當你只有一個人的話,你會自然有一個shell(外殼)擋在前面,我相信你們任何一個人如果在我這個處境的話,也許會更加保護自己。
新聞周刊:在你這100多起投訴中,絕大部分還是輸了。你還會繼續(xù)嗎?
李文:可能爸爸的書你看的不夠多。如果我今天在非洲、在美國,我也照樣罵。只要是侵犯到我的環(huán)境,使我不能睡覺、寫書、教書的時候,我一定要反抗。我的力量只能守住我的小房子,抗爭像物業(yè)這樣最靠近我的事情。
新聞周刊:人的抗爭是為結果服務的?
李文:這個不一定哦。當你去看一場球賽的時候,你還沒看我就告訴你結果那是什么感覺?
我爸爸很多事情也沒有成功,我不能為沒有成功就放棄,我就認命,對不對?大家都不會去改進,那怎么辦?
“利用一下爸爸我覺得不是一件壞事”
新聞周刊:你這樣做的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為你是李敖的女兒嗎?
李文:四分之一。還有四分之一是我自己的個性;另外,我是中國人,我要幫助中國人(學會抗爭);他們需要我的幫助,精神上的幫助。這些加起來,就變成我今天這個人。
新聞周刊:這樣的“精神慰藉”能起什么作用呢?
李文:總比沒有好吧。下一步他們就可以說,我不能再拖下去,也許他們就會采取行動了,想李文可以做到,我們也可以做到。
新聞周刊:你書上提到,爸爸為了愛護你,曾經勸你不要去投訴,你沒有聽他的?
李文:不聽。他也知道我的個性,我要投訴就讓我投訴。
我也在學習,我可能也需要改變。也許我做的方式不太對,不過我有我的方法。
新聞周刊:你在很多地方都提到爸爸李敖,你似乎愿意生活在他的影子下?或者你愿意別人叫你“女李敖”?
李文:我覺得有他沒有他都可以。有他有利,因為支持我的人有四分之一是支持爸爸,再支持我。而要把這件事情炒作得熱鬧一點的話,利用一下爸爸我覺得不是一件壞事。
我自認我是individual(一個獨立的個體),我是李文,我在美國過了30年的生活,沒有人知道我是李敖的女兒,我照樣過得很好。
我當然以爸爸為驕傲,可是我也是一個40歲的獨立的女性。
茅于軾說過一句話,“道德的產生是一個漫長的過程,現在還沒有結束……很多情況下,做好人的變成大傻瓜。這好比在紅綠燈下,很多人闖紅燈,那些少數遵守交通規(guī)則的人則成了‘傻瓜’?烧驗檫@群傻瓜,我們的道德才不致垮掉!崩钗恼f自己愿意做那個紅綠燈下的傻瓜。
2月21日下午,李文再次收到嘉浩園區(qū)物業(yè)公司電子郵件發(fā)出的“驅逐令”,理由是“您運用媒體大肆炒作……給我們正常工作帶來不便……無論如何,業(yè)主、園區(qū)的其他住戶和物業(yè)工作人員都不歡迎您繼續(xù)住在這里……”
2月23日上午,李文接到物業(yè)老總的親自“問候”,“請你趕快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