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3月10日電 有“小超人”之稱的香港富商李澤楷在一年多以來(lái)四次超速駕駛而被扣16分,被法院勒令停牌半年。他未有上庭,由律師代表出庭。
香港媒體報(bào)道,李澤楷分別于2002年7月28日、2003年7月27日、10月11日,以及11月19日,4次超速駕駛被檢控,共被扣16分。其中兩次,李更超速30公里至45公里,各被扣5分,其余兩次則因超速15至30公里,各被扣3分。
李澤楷是香港富豪李嘉誠(chéng)的二子,他也曾于九四年被停牌三個(gè)月;九六年被停牌半年。(羅永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