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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多米尼克國建交聯(lián)合公報全文

2004年03月30日 08:20

  中新網(wǎng)3月30日電 據(jù)新華網(wǎng)報道,中國政府30日發(fā)表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多米尼克國關于建立外交關系的聯(lián)合公報,公報全文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多米尼克國關于建立外交關系的聯(lián)合公報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多米尼克國政府根據(jù)兩國人民的利益和愿望,通過友好談判,決定自2004年3月23日起相互承認并建立大使級外交關系。兩國政府同意,在互相尊重主權和領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內(nèi)政、平等互利、和平共處的原則基礎上,發(fā)展兩國之間的友好關系。

  多米尼克國政府承認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代表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臺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支持多米尼克國政府維護國家獨立和主權以及發(fā)展民族經(jīng)濟的崇高事業(y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多米尼克國政府商定,將根據(jù)1961年《維也納外交關系公約》規(guī)定和國際慣例,盡快互派大使,并在對等基礎上在各自首都為對方設立使館和履行職務提供一切必要的協(xié)助。

  2004年3月23日在北京簽署。

  中華人民共和國多米尼克國政府代表政府代表

  李肇星 羅斯福·斯凱里特

  (簽字) (簽字) (完)

 
編輯:聞育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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