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澳門五月六日電澳門行政長官選舉管理委員會建議制訂的第二任行政長官選舉開支方案,總金額為六百八十萬澳門元。
據悉,預算開銷包括管委會本身的運作,以及選舉委員會委員選舉和行政長官選舉兩項選舉活動的官方開支,如印制選票、廣告宣傳、投票站的設置等。按開支類別計,“資產及勞務”的開支最多,達五百三十萬元,單在刊登公告的預算開支就達一百三十萬元,電視及電臺廣告制作開支稍低,約十萬元。其余一百五十萬元屬“人員”開支,包括管委會成員的出席費,以及將來擬設的投票站執(zhí)行委員會成員的出席費等。
選舉開支已把《行政長官選舉法》規(guī)定由管委會統(tǒng)籌的所有選務活動的開銷計算在內,包括選委會委員選舉七大界別都要投票的情況。因此,如有界別等額當選,無須投票,開支或會少一些。
二00一年立法會選舉的總開支為九百五十萬元,而行政長官選舉(包括選委會選舉)的技術操作,其難度絕不低于立法會選舉。例如,選委會委員選舉的選票設計,由于是分界別選舉,每一界別都可能有數以十計、甚至過百的候選人,社團投票人需要在選票上剔出不多于應選名額的候選人,選票式樣如何做到簡潔、清晰,當局費盡心機。
此次選舉的有關金額將由本年特區(qū)財政預算案第十二章“其他經常開支”中撥出,有關當局將盡量節(jié)約開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