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0月18日電 人民法院報刊登文章說,近幾年來,買官賣官的丑聞一個又一個被揭露出來,買官賣官的當事者一名比一名位尊權重,買官賣官的大案一樁賽一樁觸目驚心。于是,買官賣官也就成了世人描述官場腐敗的使用頻率極高的流行詞語。
文章說,權力市場的火爆引發(fā)大量政治問題經(jīng)濟問題社會問題。它使宵小之徒有機可乘,生成一批蠅營狗茍的鉆營者、膽大妄為的野心家、言行不一的兩面派、花天酒地的敗家子,嚴重敗壞黨組織和國家機關的聲譽。買賣雙方利害相關,一榮俱榮、一損俱損,結成禍國殃民的幫派勢力,禍及經(jīng)濟發(fā)展和社會和諧。
吏制腐敗衍生其他腐敗,賣方為滿足無限膨脹的貪欲,會利令智昏地干其他違法違紀勾當;買方為了撈回“成本”,并獲取最大化效益,也會不顧黨紀國法成為腐敗的多面手。
如果買官賣官是極個別現(xiàn)象,倒不值得大驚小怪,也談不上什么權力市場。問題是這種官場腐敗早已不是個別現(xiàn)象,有的地方已呈現(xiàn)半公開狀態(tài),甚至猖獗到“明碼標價”的程度。有些業(yè)已查處的大案竟然牽扯幾十幾百大小官員,令人心冷齒寒。有的地方,查處風頭正緊,許多官員惶惶不可終日,那黑洞到底有多深,恐怕目前誰也說不準。當然,腐敗分子總是少數(shù),但就是爛掉了一個指頭,健康的肌體也受到了損傷。
反對官場腐敗行為,切除干部隊伍中的毒瘤,亦應標本兼治重在治本,懲辦與預防并舉以預防為主。教育是重要的,但只靠教育不能解決根本問題,因為教育可以使大多數(shù)人自警自律,卻不能使所有人成為君子,況且好人在一定條件下也可能變壞。嚴懲腐敗分子是必要的,但懲罰可以遏制腐敗卻不能根除腐敗。這些年對腐敗分子該關的關、該斃的斃,不可謂打擊力度不大。但還是“前腐后繼”,查不勝查。這就使人們不能不反思干部制度問題。
要從源頭上解決問題,必須進行干部人事制度的創(chuàng)新,核心問題有兩個:一是民主,重要人事任免及其候選人的確定,真正按大多數(shù)人的意見辦事,排除個人因素的干擾。須知,伯樂相馬也有看錯眼的時候。二是公開,真正做到程序公開,在陽光下運作,不給心術不正的人以任何鉆進干部隊伍的機會或得到提拔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