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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宣布:法院不得以任何借口參與拆遷

2004年12月18日 10:03

  中新網12月18日電 據《人民日報》報道,各級人民法院要依法制止征用土地中侵害農民利益、城市拆遷中侵害居民利益的違法行為,法院不得以任何借口參與拆遷,原則上不先予執(zhí)行。這是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曹建明17日在全國高級法院院長會議上強調的。

  針對建筑領域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問題仍比較突出的情況,曹建明要求人民法院在相關案件的審理中,要加強對農民工的訴訟指導,依法解決工程建設和工商企業(yè)中侵害農民工利益的問題。依法妥善處理勞動爭議案件,維護廣大職工的合法勞動權益。

  另據了解,截至11月底,全國法院已清理舊存和新增超期羈押案件868件2427人,目前尚存8件8人。今年年底可以基本清理完超期羈押案件。

  曹建明說,今年以來,各級人民法院強化人權保護意識、程序公正意識、審限意識,積極建立防止超期羈押的長效機制,堅持周報制度,實行月月清、月月結,注重從源頭上預防產生新的超期羈押。

 
編輯:聞育旻】
:::相 關 報 道:::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曹建明談明年中國法院9項任務 (2004-12-18)
·曹建明:法院要依法保障對外開放和國內區(qū)際合作 (2004-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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