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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林業(yè)局:所有權有爭議的荒山荒地不安排造林

2004年12月22日 23:11

  中新網12月22日電 據新華網報道,國家林業(yè)局有關負責人22日強調,凡是所有權有爭議、經營主體沒有明確的荒山荒地,不能安排造林任務。

  國家林業(yè)局副局長李育材22日在宜昌召開的全國退耕還林工作會上說,對“無主”荒山、荒地、荒灘造林工程要加強規(guī)范,要通過租賃、拍賣等方式,落實開發(fā)主人,明確經營主體。在明確權屬的基礎上,鼓勵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權的合理流轉。要制定優(yōu)惠政策,確保受益權,最大程度讓利于民。充分調動廣大群眾和各種社會主體投身荒山荒地造林的積極性,實現(xiàn)投資主體多元化。

  據他介紹,第六次全國森林資源清查結果表明,中國宜林荒山荒地面積還很大,而且大部分集中在生態(tài)地位重要、生態(tài)環(huán)境脆弱的中西部地區(qū)。退耕還林工程的實施,使中國造林投入大幅度增加,而且資金有保障。各地應在規(guī)范所有權流轉的情況下,抓住機遇提高荒山荒地造林的質量,通過擴大生態(tài)經濟兼用樹種比例、推廣使用容器苗等途徑,提高荒山荒地造林成效和農戶預期經濟收益。(雷敏、董峻)

 
編輯:聞育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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