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5月30日電 據(jù)法制日報報道,河南省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透露:因涉嫌受賄犯罪,華中電力集團公司信陽華豫發(fā)電公司原總經(jīng)理裴傳楷的第十屆全國人大代表資格被依法罷免。
今年1月17日,最高人民檢察院以“高檢反貪指轄(2004)1號”《指定管轄決定書》,將裴傳楷涉嫌受賄一案指定湖北省人民檢察院管轄。湖北省檢察院于2月24日對裴傳楷以涉嫌受賄犯罪立案偵查,現(xiàn)已查明裴傳楷涉嫌受賄犯罪。鑒于裴傳楷系第十屆全國人大代表,湖北省檢察院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同意,委托河南省檢察院向河南省人大常委會報告,建議罷免其全國人大代表資格。河南省檢察院審查了有關(guān)卷宗,認(rèn)為符合法律程序,遂向該省人大常委會提請報告。河南省人大常委會選任聯(lián)工委根據(jù)省檢察院的審查意見并請示全國人大常委會后,依法罷免了其全國人大代表資格。(張惠君、歐陽宇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