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6月4日電 據新快報報道,廣東省政府昨日召開廣東省國家教育統(tǒng)一考試工作首次廳際聯(lián)席會議,研究即將出臺的《廣東高考考試過程應急預案》(下稱《預案》討論稿)。省政府強調,在國家教育統(tǒng)一考試過程中,任何單位或個人如因工作失職在應對緊急情況時造成嚴重后果的,將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全省成立高考應急預案領導小組
根據部署,今年廣東省將成立“全國普通高校招生統(tǒng)一考試考試過程應急預案領導小組”,組長由主管教育的副省長掛帥,副組長由省教育廳廳長擔任。各地市、縣(區(qū))和各考場也相應成立全國普通高校招生統(tǒng)一考試考試過程應急預案領導小組。
發(fā)生重大傳染病啟用備用考室《預案》討論稿提出,若遇考試工作人員或考生具有感染危重疾病或流行性傳染病的癥狀,應安排在備用考室,同時通知醫(yī)院前來救治,并做好相關人員的隔離和防護等工作。
若遇自然災害的突然襲擊(如臺風、洪水、埋電、地震、火災等),造成試卷損毀或影響考試正常進行時,各級考試部門要立即向當?shù)赜嘘P政府職能部門報告,并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及時拯救和處理,盡量減少損失和由此帶來的不良影響。
大面積舞弊案件上報110
根據《預案》要求,如試題試卷丟失、失竊、泄密等突發(fā)案件,有關方面應立即進行現(xiàn)場封鎖,及時向上一級考試部門和當?shù)毓、保密部門報告,協(xié)助有關部門及早偵破。
考場若遇大面積違紀舞弊、圍攻毆打考試工作人員等特大案件,要及時核查數(shù)據,控制現(xiàn)場,不準涉案人員離開考場,并立即向“110”報警和向上級考試部門報告。
此外,預案討論稿還對考場的語音設備、環(huán)境噪音及突遇停電或供電等意外情況作出規(guī)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