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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wǎng)7月9日電 據(jù)日本共同社報道,日本廣島高等法院今天就西松建設強擄中國勞工案作出二審判決,駁回一審廣島地方法院判處原告方敗訴的判決,改判原告方勝訴,并勒令被告方西松建設按照原告訴訟請求進行損害賠償。
在二審判決中,廣島高院的鈴木敏之審判長要求被告方西松建設向原告方支付損害賠償,賠償總額為2750萬日元。
中國勞工在“二戰(zhàn)”期間被強擄至廣島縣加計町水利發(fā)電廠建設工地,被迫從事高強度勞動。早前此案曾由廣島地方法院一審判處原告敗訴。
另據(jù)媒體8日報道,中國勞工邵義誠(78歲、中國天津市)、宋繼堯(75歲、山東省)以及勞工遺屬楊世斗(62歲、山東省)在二審判決之前已經(jīng)抵達廣島市。從北京飛抵福岡機場的邵義誠老人表示,希望法院作出有人性的判決,同時也希望能向遭擄的360人(其中3人在移送過程中死亡)傳達勝訴的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