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8月8日電 最新一期《瞭望》周刊載文稱,中國在宏觀調控之余公布了《國務院關于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觀察家們指出:中國為抑制投資過熱而進行的宏觀調控取得階段性成果后,中國領導層的注意力開始更多地轉向推進深層次改革。
文章還援引分析人士的話指出,中國在宏觀調控的同時又啟動投資體制改革,這是針對投資過熱采取的標本兼治之舉。
文章中寫到,根據不同發(fā)展階段所面臨的不同矛盾與問題,政府適時地進行宏觀調控,是一切成熟市場經濟國家的通行做法。而在中國整個經濟轉軌尚未徹底完成、完善的市場經濟體制尚未建立之前,改革始終是政府常抓不懈的另一重要任務。
宏觀調控加強容易改善難,是因為一些改革走走停停、甚至嚴重滯后的結果。所謂投資過熱,實際上是投資領域市場化改革的不到位,特別是企業(yè)的投資決策權沒有完全落實,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尚未得到充分發(fā)揮,政府投資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水平不夠,宏觀調控和監(jiān)管的有效性不高。如此等等,均需要進一步深化改革來解決。
文章還寫到,改革是化解國家風險、降低執(zhí)政成本的基本方略。目前關于國有銀行信貸資金“銀根”收緊問題的爭論,實質上是個收益地方化、部門化甚至個人化而風險國家化的問題,如四大國有商業(yè)銀行巨額不良貸款最終仍由國家(中央政府)承擔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這種現(xiàn)象在當今世界任何一個市場經濟國家都是不存在的。巨額的國有銀行不良貸款實際上是一種巨額的掌握政權的執(zhí)政黨執(zhí)政成本問題。要想徹底解決,光靠國有銀行的股份制改造還不夠,還需要增長方式、政府管理、人事制度的配套改革。
此外,改革還是解決利益分歧、協(xié)調利益矛盾的有效途徑。目前一些深層次問題難憑調控徹底解決,就在于相關的改革不到位、不徹底。如關于耕地保護問題的爭論,從理論上看好像是一個微觀上的比較效益和宏觀上的糧食安全問題,但實質上是不同地方利益主體如何對待局部利益與整體利益、地方責任與中央權威的問題。
文章還指出,改革是重塑政府形象、建設法治政府的前提保障。目前中國宏觀經濟所出現(xiàn)的種種嚴峻問題,說到底,主要是政府自身改革不到位的結果。因此,急需政府在國土資源、環(huán)境保護、城市規(guī)劃、質量監(jiān)督、金融監(jiān)管、工商管理、安全生產監(jiān)管等所有領域的深入改革。(劉廣星、田應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