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26日電 據(jù)香港成報報道,國際影星鞏俐的夫婿、前英美煙草公司中國部總裁黃和祥,指《忽然1周》于02年一篇題為《老公離職一年,鞏俐賣大包養(yǎng)家》報道失實,內容涉及誹謗,黃和祥昨天興訟至香港高等法院,要求《忽然1周》出版商及總編輯作出賠償。
原訴人黃和祥,答辯人則為《忽然1周》出版商忽然1周有限公司及周刊總編輯趙偉堅。
原訴人代表大律師陳詞稱,涉及誹謗的文章為《忽然1周》于02年12月13日一篇題為《老公離職一年,鞏俐賣大包養(yǎng)家》的報道。
《忽然1周》報道指,鞏俐以一件白衫襯低腰褲在出席Osim吸塵機亞洲區(qū)代言人記者會,搔首弄姿間,毫不吝嗇露春光“賣大包”,一時露底誘惑,一時酥胸半露。又指她過了六年少奶奶生活,今天以性感示人,背后原本情非得已。丈夫黃和祥一年前離開工作20年的英美煙草公司,高薪厚祿一朝喪,事業(yè)陷入低潮,加上母親百病纏身,醫(yī)藥費月花過萬元。鞏俐要獨力撐起兩頭家,難怪37歲的她。
報道又稱鞏俐頻密與電影人洽談,接拍廣告及電影,丈夫則換成貼身保母,陪伴左右。丈夫亦在99年被拍攝到與外籍女子擁吻的親密照。
原訴人代表大律師稱,新加坡籍的黃和祥,在跨國公司任高職,在亞洲區(qū)享有盛名,尤其娶得女星鞏俐為妻,知名度更加提高。但上述報道給讀者多個清晰的信息,令人以為黃和祥事業(yè)陷入低潮,要“吃軟飯”,依靠太太“賣大包”性感示人,及他與外籍女子有婚外情。
大律師續(xù)稱,答辯一方在兩年前曾提出抗辯,指稱報道屬實,只是作出公允的評論。但開審前一星期,答辯一方卻撤銷抗辯理由。
黃和祥則供稱,誹謗文章刊登時,他身處歐洲,是從父母口中獲悉事件。他知道有關報道被新加坡兩份暢銷的報章《海峽時報》及《聯(lián)合早報》轉載。他形容當時感到非常憤怒,認為被羞辱,且事件引起他及家人、妻子尷尬,朋友經常圍繞這件失實的事情詢問他。他于是要求兩報澄清,兩報隨后刊報道歉。
黃又稱,《忽然1周》報道完全失實,他早在00年底已向煙草公司請辭,并在01年3月生效,期間擔任公司的顧問。離職后自行成立顧問公司,投資內地巿場,非陷入事業(yè)低潮,亦毋須妻子養(yǎng)家。
至于報道所指的外籍女子是他的同事,當日兩人用膳后,與對方作“Goodbye Kiss”(吻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