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27日電 據香港商報報道,阻止領匯上市的公屋居民盧少蘭,拒絕接受房委會有條件支付上訴到香港終審法院訴訟費的方案。香港房委會決定向上訴法庭申請,冀撤銷因盧少蘭申請法援而暫緩有關法律程序的42日法定期限,希望盡早結束司法覆核。香港房屋及規(guī)劃地政局長孫明揚回應時稱,有急切性去考慮其他方法令領匯上市。
在領匯官司中敗訴的公屋居民盧少蘭,日前透過代表律師表明,拒絕接受房委會有條件的情況下資助她上訴至終審法院,她亦會就法援署較早前拒絕提供法援而提出上訴。
孫明揚昨日巡區(qū)后回應盧少蘭的決定時表示,目前有急切需要去考慮其他方法,令領匯盡快上市。他指出:“我們都要考慮,除了這官司以外的方法,去令領匯盡快上市,而這些方法一直在進行,但現在確實有急切性,現在不是適當時機去討論我們正考慮什么方案,只可以說我們正在考慮不同方案!
孫明揚又強調,最初是盧少蘭的律師主動要求房委會考慮資助訴訟費,其后房委會向盧少蘭提出盡快上訴及不可拖延的條件,結果被盧少蘭拒絕。房委會亦決定向上訴法庭申請撤銷因盧少蘭申請法援而暫緩有關法律程序的42日法定期限。另有消息稱,房委會轄下的資產分拆出售督導小組,正研究下一步對策。
而最初一直支持盧少蘭的立法會議員鄭經翰認為,盧少蘭的決定正確。他聲稱,近月已沒有與盧少蘭接觸,若盧少蘭向他提出金錢上或其他協(xié)助,他一定會幫助。
按照上市條例,若領匯未能趕及三月底前上市便必須重新進行估值,估計當中涉及約一億元。除增加行政成本外,亦令領匯的招股價有較大壓力,更會影響到房委會在今個財政年度的收入。
港大法律學院助理教授張達明說,官司可望在一、兩個月內有較明朗化的發(fā)展,而即使上訴相信法院在審理案件時亦會考慮公眾利益,加快處理程序。他指出:“回看現時的進程,始終應該可以在一、兩個月內,對整個官司有比較明朗的看法。在此情況下,我看不到對領匯上市會有很嚴重影響!
盧少蘭是在去年12月入稟香港高等法院及上訴法院,指房委會將領匯上市是違反房屋條例,雖然兩次入稟均被駁回,但領匯亦因此而被擱置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