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長沙一月三十日電(記者 劉雙雙)二00四年,湖南依法判處貪污賄賂罪犯一千零三十四人,其中廳級官員十人,處級官員二十八人。這是正在此間召開的湖南省十屆人大三次會議上透露的。
查處縣處級以上官員職務(wù)犯罪成為二00四年湖南反腐工作的重點。去年“落馬”的官員中比較典型的有:湖南省人民政府原副秘書長王道生(正廳級)受賄案,婁底市委原副書記、紀(jì)委書記羅子光(副廳級)受賄案,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原局長楊志達(副廳級)受賄案等。
去年,執(zhí)法機關(guān)在查辦特大案件上也有新的進展。湖南省檢察院二00四年立案偵查貪污受賄人民幣一百萬元以上的特大案件六十九件,占立案總數(shù)的百分之五點七,比上年上升百分之二點二。通過辦案為國家挽回直接經(jīng)濟損失一點八四億元。
湖南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何素斌同時透露,今年將進一步加大查辦和預(yù)防職務(wù)犯罪力度,推動反腐敗斗爭的深入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