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2月4日電 據中國法院網消息,福建兩農民敲詐勒索想出新招,發(fā)電子郵件恐嚇北京翠微大廈,將在商場制造“人體炸彈”,威脅索要10萬元。今天,北京市一中院終審以敲詐勒索罪判處徐明紅有期徒刑四年、徐劍鵬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
去年6月15日,福建30歲的徐明紅和28歲的徐劍鵬商量決定,向大城市的商場發(fā)送恐嚇郵件敲詐錢財。兩人進行了分工,徐劍鵬負責書寫和發(fā)送郵件,徐明紅負責到銀行用假名字開賬戶,然后等著收錢。
6月20日,徐將第一封瞎編的郵件從網吧發(fā)出。郵件的內容是:“因經商被騙,父親腦出血急需手術費,走投無路的我希望成為中國第一例人體炸彈。若貴商場不能在三天內向我的賬戶里存入10萬元人民幣,炸彈將在貴商場爆炸。”
徐利用群發(fā)的方式,把此郵件發(fā)給了北京翠微大廈等全國六省市的9個大商場。但由于網絡原因,只有翠微大廈和河北一家商場收到了徐的郵件。
北京警方通過網絡技術偵查,把嫌犯鎖定在千里之外的福建安溪,在當地警方協(xié)助下,迅速將倆被告人抓獲。(范紅萍、王文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