頻 道: 首 頁 |新 聞|國 際|財 經(jīng)|體 育|娛 樂|港 澳|臺 灣|華 人|科 教|圖 片|圖片庫|時 尚
汽 車 |房 產(chǎn)|視 頻|商 城|供 稿| 產(chǎn)經(jīng)資訊 |出 版|廣告服務|演出信息|心路網(wǎng)
■ 本頁位置:首頁新聞中心國內(nèi)新聞
關鍵詞1: 關鍵詞2: 標題: 更多搜索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肖揚:法官應增強四種能力 不能糊涂官判糊涂案

2005年03月04日 09:05

  中新網(wǎng)3月4日電 最高人民法院院長肖揚要求,增強人民法院的司法能力,必須增強每一個法官的司法能力。法官應當著重增強適用法律的能力、駕馭庭審的能力、訴訟調(diào)解的能力、判決說理的能力。

  人民法院報援引肖揚的話說,作為專門負責案件審判的廣大法官,要增強適用法律的能力。法官必須精通法律,成為法律的專門家,必須練就一手運用法律解決糾紛的高超本領。審判案件不僅要看法律條文的字面含義,而且要體會法律的內(nèi)在精神。要提高適用法律的能力,法官就需要深入廣泛地了解歷史、了解社會,把握大局、把握形勢,做一個頭腦清醒、思想深刻、博學睿智的人,絕不能“糊涂官判糊涂案”。

  要增強駕馭庭審能力。駕馭庭審能力是一個基本功。法官的舞臺就是法庭,開庭審判應該成為法官的日常工作,法官的職位越高,審理案件的水平應該越高,這才符合法官的職責要求。院長、庭長也要開庭審案,要力求審和判的一致。

  要增強訴訟調(diào)解的能力。中華民族講究“和為貴”,調(diào)解是人民司法的優(yōu)良傳統(tǒng),是人民法院解決糾紛的有效途徑。要堅持“能調(diào)則調(diào)、當判則判、調(diào)判結合、案結事了”。每個法官都有自己的優(yōu)勢和長處,有的善于依法裁判,有的善于說服調(diào)解,要把兩者結合起來,努力成為一個審判和調(diào)解的多面手。

  要增強判決說理能力。法官的判決要使雙方都口服心服,就需要說清說透道理。說理是反映一個法官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標志。從一篇裁判文書的說理中,可以看出法官的法律功底,還可以反映出法官是否受到了外界的干擾。如果理由說的遮遮掩掩,似是而非,就說明這個法官不是能力水平不強,就是有“難言之隱”,就不是合格的法官。(陳永輝)

關于我們】-新聞中心 】- 供稿服務】-廣告服務-【留言反饋】-【招聘信息】-【不良和違法信息舉報
本網(wǎng)站所刊載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觀點。 刊用本網(wǎng)站稿件,務經(jīng)書面授權。法律顧問:大地律師事務所 趙小魯 方宇
建議最佳瀏覽效果為 1024*768 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