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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嚴把述廉關 領導要說明收受現(xiàn)金處理等情況

2005年03月10日 14:18

  中新網3月10日電 3月7日,河南省紀委發(fā)出《關于開展2004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工作的通知》,在部署2004年度省轄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和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的同時,明確并細化了領導干部個人述職述廉的主要內容及要求。

  據河南日報報道,在述職述廉時,領導干部在說明年內工作任務完成情況、承擔的黨風廉政建設崗位職責及履行情況、遵守四大紀律八項要求情況、廉政承諾內容及履行情況的同時,還要逐一對照十項具體內容說明執(zhí)行領導干部廉潔自律規(guī)定的情況。

  這十項內容是:收受現(xiàn)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及處理情況;參與賭博情況;配偶、子女及子女配偶就業(yè)情況;借用公款及歸還情況;用公款為個人購買商業(yè)保險及糾正情況;在企業(yè)兼職、領取報酬及糾正情況;年內個人出國(境)情況;年內操辦婚喪喜慶事宜情況;乘坐公務用車情況;其他需說明的情況。

  《通知》還要求被考核省轄市一般應在召開述職述廉大會24小時前將領導班子、領導干部述職述廉報告及民主測評表、調查問卷發(fā)給參會人員。

  一位考核組成員說,述職述廉是《黨內監(jiān)督條例》規(guī)定的一項新舉措,是干部考核工作的重要環(huán)節(jié),這些述職述廉形式和內容上的新變化,都是為了確?己斯ぷ髂軌蚩陀^公正,取得實效。(李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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