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鄭州六月二日電(記者史寶銀)河南省副省長、省公安廳廳長秦玉海今天在談及開封市警方對一起上訪案件久拖不決,在省公安廳直接督辦的情況下,竟然拒不執(zhí)行處理決定發(fā)出嚴厲質問。
他在全省警方“規(guī)范執(zhí)法行為,促進公正執(zhí)法”專項整改活動暨集中處理群眾信訪問題講評會上表示:“我們不能光把‘執(zhí)法為民’寫在紙上,掛在嘴上,要真正落實到實際行動中去!
據了解,該上訪案件為中牟縣師文海反映其子師章順于二00三年二月飲酒后,“被開封市公安局南關分局官坊派出所民警刑訊逼供致死”。該上訪案件本身并不復雜,然而由于開封市公安局領導重視不夠,處理問題不當,致使問題久拖不決。今年四月二十八日,秦玉海在廳長接待日親自受理了此案,并立即責成開封市公安局局長呂立志認真查處,五月十二日,省公安廳組成調查組,迅速趕赴開封展開調查工作,僅用七天就解決了這起拖延長達兩年多的重大上訪案件。上訪人對上訪結果表示非常滿意,并表示今后不再上訪。然而,調查組在處理案件的過程中,開封市公安局主要領導并未積極配合,立即執(zhí)行省公安廳的相關指令,反而是態(tài)度消極、推諉扯皮。
秦玉海說,公安信訪問題是社會治安的“晴雨表”,是公安執(zhí)法活動的“反光鏡”和公安隊伍建設的“試金石”,各級公安機關特別是領導要認真落實處理群眾信訪問題,這樣才能真正做到為民服務。
秦玉海同時表示,將強化督促檢查,按照“問題不查清不放過、問題不解決不放過、責任不追究不放過、信訪人不停訪息訴不放過”的“四不放過”原則,加強對集中處理群眾信訪問題的督促、檢查和分類指導。對于造成信訪案件、負有責任的公安機關領導和民警,要堅決進行責任追究。對工作不力,造成大接訪形勢被動,到省里上訪人數(shù)比較多的縣級公安局長,要予以免職或者撤職處理,對于所在市的市公安局領導也要追究責任。同時,把組織開展集中處理群眾信訪問題的情況納入干部績效綜合考評,并與立功受獎、晉職晉銜掛鉤。
據了解,河南省公安機關于四月二十一日率先在全國公安機關率先啟動三級大接訪。截至六月二日,全省各級公安機關一把手共接待受理信訪案件四千二百八十九起,回訪上訪人一千零四十四次,八百一十二起停訪息訴。通過處理群眾信訪問題,查破案件一百五十起,抓獲犯罪嫌疑人一百八十四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