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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述:五月廣州樓市聞驚雷 六月房產投資忐忑觀望

2005年06月07日 07:51

  中新社廣州六月六日電 (記者陳建)剛剛過去的五月份,廣州樓市飽受三項新政策影響:國家七部委調控新政;廣州全面禁止住宅營商;房屋租賃新規(guī)定。進入六月,廣州房產整個投資氣氛立即陷入忐忑觀望中。

  五月十一日,國家房產新政甫一出臺,廣州立即出現(xiàn)了趕搭“免稅末班車”的熱鬧景象,各大中介公司也加快在六月一日大限前為客戶辦理預售契約轉讓的步伐。廣州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二手過戶人數(shù)每天激增二百宗,辦公時間延遲一小時、周末加班。

  一些買了住房放盤收租的投資客們,滿以為自己選擇了長線投資不受“國家牌”(即“新政”)影響,可以穩(wěn)坐釣魚臺,不料被兩道“本地金牌”一下子給打懵了:從五月一日開始,廣州市住宅開始全面“禁商”,新辦和續(xù)辦營業(yè)執(zhí)照,都必須要求房產證上標明是寫字樓、商鋪或商住用途,意味著在二00二年八月松綁的“住宅營商”的大門再度關閉。

  與此同時,五月一日正式實施《廣州市房屋租賃管理規(guī)定》,不僅對納稅情況作出了嚴格規(guī)定:放租業(yè)主也必須繳納印花稅、產權登記費和租賃成交后每月百分之十到十四的綜合稅。同時,新規(guī)定還首次規(guī)范地提出了漏稅的罰款處罰:房屋租賃必須到房屋所在街道辦進行備案,違者將被處以最高三萬元的罰款;房東不開房租發(fā)票甚至有可能被告上法庭。

  更為重要的是,新《規(guī)定》對于因房屋租賃而引發(fā)的治安、消防、計生、規(guī)劃、稅務等問題還作出前所未有的具體規(guī)定,違反相關規(guī)定,出租人最高將被處以五十萬元的罰款!這意味著,新《規(guī)定》實施后,房屋出租人不僅需要如實繳納稅費,還要配合政府有關部門對房屋租賃的管理工作。

  相對以自用型買家為主的住宅和寫字樓,商鋪市場受宏觀調控政策沖擊更為直接。由于目前廣州有六到八成的商鋪買家以投資客為主,其中又以短線炒家居多,宏觀調控系列政策(特別是近期稅收成本的增加)對商鋪投資客的信心打擊相當致命。據(jù)了解,去年的商鋪投資獲利頗豐,一年下來普遍漲幅都在百分之十左右,個別新鋪漲幅在百分之三十左右,因此不少人都選擇對商鋪的增值部分投資。而今年的炒作形勢就極不樂觀了,把買賣過程的附加稅費算在一起大概會在百分之八左右,即便是一年下來還有百分之十的上漲也沒有多少獲利空間,更何況許多人預測今年是商業(yè)地產的“爛尾年”,鋪價還有可能跌。

 
編輯:張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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