頻 道: 首 頁 |新 聞|國 際|財 經|體 育|娛 樂|港 澳|臺 灣|華 人|科 教|圖片|圖片庫|圖片網
時 尚 |汽 車|房 產|視 頻|商 城|供 稿| 產經資訊 |出 版|廣告服務|演出信息|心路網
■ 本頁位置:首頁新聞中心新聞浮世繪
關鍵詞1: 關鍵詞2: 標題: 更多搜索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開除“一夜情”學生與“道德入法”

2005年06月29日 09:55

  近日,《重慶師范大學學生違紀處理管理規(guī)定》(以下簡稱《管理規(guī)定》)正在該校試行,其中“發(fā)現當三陪、當二奶、當二爺、搞一夜情的將開除學籍”這條規(guī)定,在學生中引起軒然大波。

  ?抡f,除了強奸和有關兒童的問題外,一切有關性的事務都不能成為立法的對象。我國著名性學專家李銀河認為,成年人有處置自己身體的自由。在我看來,這些觀點比較激進,但不乏深刻。我認為,除了強迫的性行為以及涉及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的兒童外,在性的問題上,對他人產生影響和對公序良俗產生破壞的行為也應當禁止。因此,當三陪、當二奶、當二爺這些在我們國家明顯是違法的行為,學校規(guī)定將開除學籍,這都可以理解,但是“對于搞一夜情的將開除學籍”卻值得商榷。

  大多數法學家承認道德與法律的聯系,道德是法律的主要淵源之一。諸如故意殺人罪、盜竊罪、搶劫罪,都是由道德規(guī)范中不能殺害他人身體、不能偷他人東西等等演變而來。問題的關鍵在于什么樣的道德可以“入法”,什么樣的道德還只能作為道德規(guī)范,由輿論去調整。因此,確定一條界限特別重要,因為如果把學校制定的《管理規(guī)定》也稱之為廣義上的法的話,那么,就必須確定一條準則來判斷“搞一夜情”應不應當加入這一規(guī)定中。

  上個世紀50年代初期的英國,社會上圍繞著同性戀和賣淫的倫理和法律問題發(fā)生了一系列公開的爭論。1954年,以議員沃爾芬登為首組成“同性戀犯罪和賣淫調查委員會”向議會提交一份報告,建議改革有關同性戀和賣淫的刑法。建議廢除制裁同性戀的刑法、不把賣淫作為犯罪懲罰,但應通過立法,禁止公開賣淫。

  這一報告引發(fā)了一場論戰(zhàn),論戰(zhàn)的主角分別是德富林(保守派)和哈特(自由派)。哈特主張要區(qū)分公共道德和私人道德,最低限度的道德標準和其他道德的要求。只有那些違反公共道德和最低限度標準的道德(如殺人、盜竊、搶劫等威脅人類共同生存、發(fā)展的道德要求)可以“入法”。

  在我看來,哈特提出的區(qū)分公共道德和私人道德,最低限度的道德標準和其他道德的要求,在我們今天仍然具有現實意義。一方面,我們要最大程度地保障公民自由,防止政府和其他公共組織的權力過度侵入公民私人生活;另一方面,我們也要維護我們共同的生活秩序,維護公共利益,使社會良性發(fā)展。那么,對于學生“搞一夜情”是否應當在《管理規(guī)定》的范圍內,并且是否要處以“開除學籍”的處分,我們就有一個判斷標準。

  在我看來。首先,學生“搞一夜情”是在私人的場合,他們沒有影響公共秩序,不存在影響公共利益的情形;其次,他們都是一種自愿的行為,沒有被害人,不對他人的利益產生侵害;最后,這種行為通常不帶商業(yè)性,對于公序良俗的侵害的影響也是在最低程度。這種行為也許是不道德的,但僅僅就是一種不道德的行為而已。因此,我的結論是,這種行為屬于私人道德范疇,這不是一種會威脅人類共同生存與發(fā)展的最低限度的道德要求,因為,這種行為不能由法律所調整(包括學校的強制性規(guī)定)。

  實際上,要嚴格判斷學生是否在“搞一夜情”,是很難判斷的。該校學生處張老師稱,他們主要是依賴公安機關,一旦公安部門對事實認清后,學校就會做出相應處理。但是,就是公安機關也沒有權力處理不涉及交易、非商業(yè)的性行為,那么,學校如何來判斷什么是學生的戀愛,什么是“搞一夜情”?沒有一個可判斷的標準和處理程序,公民的權利就很容易遭受粗暴的侵犯,而以往的經驗證明,“道德君子們”良好的愿望往往結出的苦澀的果實。

  從學生懷孕被開除到“搞一夜情的將開除學籍”的《管理規(guī)定》出臺,學校在一次一次地充當著維護道德的急先鋒,可是在一個道德多元化,越來越強調公民權利保護的今天,僅僅靠一紙規(guī)定和背后的強制力,能行嗎?

  【來源:人民網;作者:楊 濤】

 
編輯:張磊】
:::相 關 報 道:::
·重慶師大爭議校規(guī):大學生當二奶、搞一夜情開除
 


  打印稿件
 
關于我們】-新聞中心 】- 供稿服務】-廣告服務-【留言反饋】-【招聘信息】-【不良和違法信息舉報
本網站所刊載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觀點。 刊用本網站稿件,務經書面授權。法律顧問:大地律師事務所 趙小魯 方宇
建議最佳瀏覽效果為 1024*768 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