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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縣疫苗”為合格品 國家藥監(jiān)局解除銷售禁令

2005年07月15日 10:28

  中新網7月15日電 據(jù)北京晨報報道,經中國藥品生物制品檢定所檢驗,安徽省泗縣大莊鎮(zhèn)學生集體接種所用的甲肝疫苗為合格品。據(jù)此,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已做出解除暫停銷售和使用浙江普康生物技術股份有限公司部分批次甲型肝炎減毒活疫苗的決定。

  6月16日、17日,安徽泗縣大莊鎮(zhèn)多名中小學生因集體接種浙江普康生物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甲肝疫苗發(fā)生群體性反應。為保證人民群眾的用藥安全,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決定,在全國范圍內暫停銷售和使用浙江普康生物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部分批次甲型肝炎減毒活疫苗,待有關部門出具相關藥品檢驗報告之后,再依法做出其他相應處理。

  6月22日,按照分類檢驗、及時報告階段性檢驗結果的要求,中國藥品生物制品檢定所組織專業(yè)技術人員,開始對涉案疫苗的真假和安全性進行檢驗。經檢驗,送檢樣品的包裝、標簽和外觀符合規(guī)定;鑒別試驗符合規(guī)定,確定樣品為甲肝疫苗,不是假疫苗;殘余牛血清白蛋白含量檢查、異常毒性試驗和無菌試驗三項安全性檢驗符合規(guī)定。結論是安徽集體接種所用疫苗的檢驗結果合格。(張曉松張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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