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2月14日電 據中國法院網報道,因夫妻感情不和,妻子黎某在為丈夫投了兩份人身意外保險后,花3萬元雇兇將丈夫殺死。2月10日,福建省武夷山人民法院對這起妻子雇兇殺害丈夫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黎某(女)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
黎某1970年12月25日在重慶市出生,1993年與武夷山某鄉(xiāng)鎮(zhèn)農民章某結婚,并生有一女;楹螅枘抽L年在外從事美發(fā)美容業(yè),因夫妻感情不和,常常吵架打架,逐漸產生了殺死丈夫的念頭。
2003年5月,黎某的外甥于某自重慶市老家來到武夷山市。黎某得知于某曾坐過幾年牢,就雇請于某替其殺夫,并商定雇兇價為三萬元。2003年9月5日,黎某為丈夫投了兩份人身意外保險,受益人分別為自己和女兒。
2003年10月間,于某用自制的搖控炸彈放在章某的家門口,欲將章某炸死,但恰因章某不在家而未得逞。于某又向黎要了章某的手機號碼,與同伴陳某(女)合謀,由陳某以黎某托其將女兒衣服轉交給章某為由,在2003年11月23日晚將章某騙至武夷山市“百老匯”喝酒。酒后,陳某約章某在市區(qū)崇安街河邊公園散步,尾隨其后的于某伺機從后面沖上,用鋃頭猛擊章某頭部,致章倒地后,又用鋃頭連續(xù)猛擊其頭部,認為章必死后與陳逃離現場。后章某經搶救脫險,但已構成重傷。于某行兇后,黎某分三次共計支付于某酬金7000元。
2004年12月,黎某即以被害人章某的名義向武夷山市人壽保險公司申請理賠。同月,武夷山市人壽保險公司理賠支付章某人身意外傷害醫(yī)療保險金6000元。2005年9月6日,黎某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鄭玉萍 章修安 江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