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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鮮一女子運毒進京被判無期 宣判后未表示上訴

2006年02月15日 10:28

  中新網(wǎng)2月15日電 因與他人攜帶1500余克冰毒進京販賣,朝鮮女子鄭美蘭被北京市二中院一審判處無期徒刑。

  據(jù)新京報報道,據(jù)檢察院指控,去年7月,現(xiàn)年53歲的鄭美蘭與吉林延吉市人黃昌山攜帶1518克毒品進京后被警方抓獲,警方從他們住處找到了上述毒品。

  事后,兩名被告人稱他們先乘坐長途汽車將毒品從延吉運到青島市,隨后又乘坐長途汽車將毒品運輸?shù)奖本?div class="fugutsz" id="adhzh" name="hzh">

  法院審理認(rèn)為,鄭美蘭、黃昌山違反中國對毒品的管理制度,結(jié)伙運輸毒品,且數(shù)量大,已構(gòu)成運輸毒品罪。在共同犯罪中,鄭美蘭是主犯,黃昌山起到次要作用。

  在案件審理中,兩人均承認(rèn)指控,認(rèn)罪態(tài)度較好。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從輕判決。宣判后,鄭、黃二人均未表示要上訴。(陳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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