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香港四月二十八日電 (記者 齊彬)香港區(qū)域法院今天就毛玉萍詐騙銀行信用狀案作出宣判,毛玉萍將被囚三十二個月,不過有一半刑期與她上一起案件的三年半刑期同期執(zhí)行,合共判囚五十八個月。
上海地產(chǎn)前總經(jīng)理毛玉萍在二00一年六月至二00三年三月期間,串謀一家香港公司,向五家香港銀行提供虛假文件,進行虛假的塑料原料交易,合計詐騙五家銀行超過四千九百萬港元的信用狀。
法官表示,有關詐騙罪并無判刑指引,需要按照不同的案情判刑。而案中五家銀行并無損失,毛玉萍事后坦白認罪,過往又熱心公益,協(xié)助非典受害者,因此輕判,減去十六個月,亦即一半的刑期,連同今年較早前串謀造市及妨礙司法公正案被判入獄三年半的刑期,同期執(zhí)行,毛玉萍合共判囚五十八個月。
毛玉萍是上海農(nóng)凱集團董事長周正毅之妻。二00四年六月,周正毅以操縱證券交易價格罪被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六個月;以虛報注冊資本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