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續(xù)在官網(wǎng)上載文5篇為聽證會正名,首先要對國家發(fā)改委這一罕見舉動表示贊賞。在一邊倒的指責聲下,國家發(fā)改委并沒有“你說你的,我干我的”,而是積極介入到有關聽證會的討論中,姿態(tài)起碼很受用。
聽證會已成為民意的靶子。在鄭州天然氣價格聽證會上,有代表高舉“反對漲價”的牌子;在哈爾濱水價聽證會上,一位代表因得不到發(fā)言機會而向主持人擲礦泉水瓶;在濟南水價聽證會上,一位代表被鏡頭捕捉到正在打瞌睡;在福州水價聽證會上,消費者代表的身份則對外保密。種種亂象讓聽證會“聲名狼藉”。
對此,國家發(fā)改委的文章顯然做到了有的放矢,針對當前公眾對于聽證會的幾大疑問,比如逢聽必漲、民意被代表、作秀說、貓膩說等一一做出解答,不厭其煩。不過,回應得殷不殷勤是一回事,回應得是否讓人信服則是另一回事。盡管國家發(fā)改委強調(diào)聽證會還是發(fā)揮著重要作用的,但公眾卻已經(jīng)認定聽證會全然不是一個反映民意的會議,而更類似一個消息通氣會,最多不過是讓與會的人在幾種漲價方案中“兩害相權取其輕”。
國家發(fā)改委倒也在文中指出,2008年修訂的《政府定價聽證辦法》早已明確將“聽證會代表”修改為“聽證會參加人”,也就是說聽證會不是請你來拍板的,而是重在參與。可即便是“參與”這個最低要求,居然也被百般折磨。
首先是程序問題。對于公共事務來說,程序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因為程序可以操縱結果,不同的程序設置、走向會得出截然不同的結果,而聽證會恰恰是在這一點最為公眾所詬病。比如水價聽證會要求公眾具備一定的水務知識,這就屬于故意刁難,將聽證會人為地變成了專家會,種種門檻限制讓真正想說話的人在聽證會上失聲。
各地政府同樣也沒有給聽證會提供很好的服務。在天然氣、水資源定價這樣的專業(yè)問題上,公眾基本是兩眼一抹黑,而政府的工作就是要解決這樣的信息不對稱問題,或通過公示、或勒令壟斷企業(yè)列出成本明細。公眾承認我國資源產(chǎn)品價格過低,但調(diào)高之后是否用于公共事業(yè),還是給相關壟斷部門的員工漲工資,這是他們所急切想弄清楚的。但從目前各地聽證會的情況來看,政府顯然在這方面作為有限。
更糟的是,雖然國家發(fā)改委挺著急聽證會的名聲,但各地卻已經(jīng)不把其當回事了,即使疏忽中弄出幾個蹩腳演員壞了場子也不在乎,你能把我怎么樣?反正托詞現(xiàn)成的,無非是新鮮事物,出了這樣那樣的問題很正常。而老百姓也琢磨出是怎么回事了,特地請上一天假去為自己的切身利益“鼓與呼”,結果卻是不受待見的花瓶?蛇@當花瓶也是有成本的,因此有些聽證會出現(xiàn)應者寥寥的情況也就不奇怪了。
聽證會是個好東西,可以在不同利益沖突之間發(fā)揮“減壓閥”的作用,但短短幾年就在公眾心中威信掃地,不能不說是個“杯具”(2009年度網(wǎng)絡熱詞,意為“悲劇”)。如何給聽證會正名,不是靠苦口婆心地說,而是需要真正對粗線條的聽證會制度進行改革,不僅是對細枝末節(jié)的修補,更是大刀闊斧的修改。(韓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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