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通過產權界定將溫室氣體排放權變?yōu)樯唐,并進行市場化定價買賣,已成為歐美等國實現(xiàn)低成本減排的市場化手段之一。碳排放金融產品作為一種減排金融工具,在世界高速發(fā)展!督洕鷧⒖紙蟆菲谪洶鏀y手2006年已開始研究碳排放期貨的上海期貨交易所,開設“碳市場漫談”專欄,向讀者全面呈現(xiàn)全球碳排放期貨交易及我國研發(fā)動態(tài)。
2005年,伴隨著《京都議定書》的正式生效,碳排放權成為國際商品,越來越多的投資銀行、對沖基金、私募基金以及證券公司等金融機構參與其中。基于碳交易的遠期產品、期貨產品、掉期產品及期權產品不斷涌現(xiàn),國際碳排放權交易進入高速發(fā)展階段。據(jù)世界銀行2009年公布的報告,2008年全球碳排放市場規(guī)模擴張至1263億美元。作為一個金融市場,碳市場正在吸引更多投資目光。
排放權交易成溫室效應控制手段
區(qū)別于石油、煤炭等有形的資源,環(huán)境資源具有公共財產的特性。人類在進行生產或者生活過程中,均不可避免會向環(huán)境中釋放廢水、廢氣等,使用公共的環(huán)境資源,但是由此造成的環(huán)境污染卻由社會承擔,進而導致了所謂“公有地悲劇”的發(fā)生。
為了解決環(huán)境問題,1968年,美國經濟學家戴爾斯首先提出了“排放權交易”,即建立合法的污染物排放的權利,將其通過排放許可證的形式表現(xiàn)出來,令環(huán)境資源可以像商品一樣買賣。
當時,戴爾斯給出了在水污染控制方面應用的方案。隨后,在解決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的減排問題中,也應用了排放權交易手段。比較具有代表性且成功的案例,就是美國的酸雨計劃。目前,在解決溫室氣體排放問題中,排放權交易也成為了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的重要手段。
溫室氣體排放所導致的氣候變化問題具有全球性。從上世紀90年代開始,在氣候談判過程中,世界基本形成了歐盟、“77國集團加中國”和包括美國、日本、加拿大等發(fā)達國家在內的傘形集團三大集團,利益分歧巨大,僵局始終存在。
1997年12月,《聯(lián)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締約方會議上,通過了旨在限制發(fā)達國家溫室氣體排放量的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國際公約《京都議定書》,規(guī)定了在2008年至2012年期間,主要發(fā)達國家溫室氣體排放量削減目標;建立了三種靈活減排機制,京都三機制為國家之間開展碳排放權貿易提供了一個全新的框架。
碳交易金融創(chuàng)新產品層出不窮
2005年2月16日,伴隨著《京都議定書》正式生效,碳排放權成為國際商品。發(fā)展至今,碳市場參與主體并不限于有實際減排需求的各類企業(yè),越來越多的投資銀行、對沖基金、私募基金以及證券公司等金融機構也參與其中,因而碳市場的容量擴大,流動性加強,交易形式更加多樣化。基于碳交易的金融創(chuàng)新產品層出不窮,遠期產品、期貨產品、掉期產品及期權產品不斷涌現(xiàn),國際碳排放權交易開始高速發(fā)展。
根據(jù)世界銀行2009年公布的報告,2008年全球碳排放市場規(guī)模擴大至1263億美元,大大高于2007年的630億美元,較2005年的108億美元增加了近11倍。從成交量來看,2008年,在市場中約有48億噸碳交易,較2007年的30億噸增加了61%,較2005年7億噸增加了近7倍。
全球已建20多個碳交易平臺
目前,國際碳市場可分為配額交易市場(A llow ance-based trade)和項目交易市場(Project-based trade)兩大類。
配額交易市場內,交易的對象主要是指政策制定者通過初始分配給企業(yè)的配額。如《京都議定書》中的配額A A U、歐盟排放權交易體系使用的歐盟配額EU A。項目交易市場,交易對象主要是通過實施項目削減溫室氣體而獲得的減排憑證;如由清潔發(fā)展機制CDM產生的核證減排量CER和由聯(lián)合履約機制JI產生的排放削減量ERU。其中,EU ETS的配額現(xiàn)貨及其衍生品交易規(guī)模最大,2008年接近920億美元,占據(jù)全球交易總量3/5以上。
根據(jù)組織形式,碳交易市場可分為場內交易和場外交易。碳交易開始主要在場外市場進行交易,隨著交易的發(fā)展,場內交易平臺逐漸建立。目前,全球已建立了20多個碳交易平臺,遍布歐洲、北美、南美和亞洲市場。歐洲的場內交易平臺最多,主要有歐洲氣候交易所、Bluenext環(huán)境交易所等。(上海期貨交易所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周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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