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月1日起,南昌市居民生活用水的最終到戶價由每噸1.68元調整為每噸1.98元。
與此同時,2月1日后南昌居民生活用水污水處理費也由每噸0.50元調整為0.80元。為照顧低保戶,南昌市將給低保戶提供每月每戶3元的用水補助。
此外,經營性企業(yè)、特種行業(yè)用水污水處理費的征收標準也由每噸0.70元調整為每噸1元。(記者陳春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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