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耀星案敲警鐘 衛(wèi)生廳正研究采購新方案
記者昨日在省疾控中心看到長達10余米的“反腐倡廉”宣傳專欄,很明顯是免疫規(guī)劃所出事之后加強的思想教育內容。羅耀星之前領導免疫規(guī)劃所負責全省疫苗等計免藥品的配送工作,疫苗管理權力高度集中,是省疾控中心所各個部門中相對容易孳生職務犯罪的領域。
省疾控中心一位老專家分析說,作為執(zhí)行計劃免疫工作的各級防疫站本來是由國家全額撥款的事業(yè)單位,后來國家批準各防疫站可以自搞門診,通過一些服務項目來收費,這等于把承擔計劃免疫工作的防疫站推向市場,自然而然帶來一些利益空檔。
就疫苗采購問題,省衛(wèi)生廳疾控處的有關負責人表示,一類疫苗的采購由國家統(tǒng)一規(guī)定,而二類疫苗的采購方案則由各省自定。省CDC免疫規(guī)劃的“集體落馬”事件,引起了省衛(wèi)生廳對現(xiàn)行方案的反思。據(jù)了解,從今年早些時候起,省衛(wèi)生廳開始修改二類疫苗的采購方案,但目前還沒有一個具體時間表。
逾千萬贓款是這樣貪來的
●2001年中秋節(jié)前~2006年2月間,羅耀星伙同蔡漢港先后20次收受了北京天壇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的疫苗經(jīng)銷商廣州市健業(yè)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經(jīng)理柯某賄送的人民幣共計600萬元,羅耀星分得其中370萬元,單獨收受柯某賄送的人民幣共計17萬元。
●2001年7月~2006年2月,羅耀星伙同蔡漢港先后16次收受了疫苗經(jīng)銷商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廣州辦事處主任阮某賄送的款項人民幣302萬元,羅耀星分得182萬元,單獨收受阮某賄送的人民幣2萬元。
●2001年7月~2006年4月,羅耀星先后22次收受疫苗經(jīng)銷商長春生物制品研究所駐廣東辦事處主任黃某賄送的人民幣364.5萬元。
●2002年9月~2006年2月,羅耀星伙同蔡漢港先后6次收受了疫苗經(jīng)銷商蘭州生物制品研究所廣州辦事處主任黃某某賄送的人民幣共計260萬元,羅耀星分得人民幣155萬元,先后三次單獨收受黃某某賄送的人民幣28萬元。
羅耀星語錄:
關于滿屋現(xiàn)金:“我也沒想到有這么多錢在那里,本來每次收錢都是放在家中保險柜里,但后來見到實在太多了,心里開始害怕了,又不敢存入銀行,便存入租來的出租屋里。
請求法官輕判:“看在我曾經(jīng)給單位作出杰出貢獻,又有立功,還有糖尿病的分上,請求法院能減輕處理,減得越多越好!(來源:信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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