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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政:加強民兵預備役政治工作是為加強黨管武裝

2006年08月18日 09:47

  總政治部領導近日就中共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下發(fā)《關于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民兵預備役政治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接受記者采訪,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問:請談談制定《意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答:民兵預備役政治工作,是黨在民兵預備役部隊中進行的思想工作和組織工作,是民兵預備役部隊的生命線。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做好軍事斗爭準備的新形勢下,黨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下發(fā)《意見》,對加強和改進民兵預備役政治工作作出重大部署,這充分體現了對民兵預備役政治工作乃至國防后備力量建設的高度重視。制定這個《意見》,主要基于以下考慮:一是加強黨對民兵預備役部隊絕對領導的需要。民兵預備役部隊作為我國武裝力量的重要組成部分,任何時候都必須堅持黨管武裝的根本原則,就加強和改進民兵預備役政治工作作出規(guī)范,對確保這支隊伍永遠置于黨的絕對領導之下,堅決聽從黨中央、中央軍委的指揮,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和長遠意義。二是打贏未來戰(zhàn)爭的需要。人民戰(zhàn)爭是我黨我軍的光榮傳統,無論今后戰(zhàn)爭形態(tài)怎樣變化,我們仍然要靠人民戰(zhàn)爭這個克敵制勝的法寶。民兵預備役部隊是進行人民戰(zhàn)爭的堅實基礎。胡主席對軍隊提出的“三個提供、一個發(fā)揮”的歷史使命,為這支隊伍賦予了新的任務。要充分發(fā)揮民兵預備役部隊在未來高技術戰(zhàn)爭,特別是軍事斗爭準備中的作用,切實履行好使命,迫切需要對加強和改進政治工作提出指導性意見。三是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的需要。民兵預備役部隊亦兵亦民,人數眾多。近年來,這支隊伍的組建范圍、人員構成發(fā)生了變化,在黨管武裝、政治教育、專武干部和預備役軍官隊伍建設等方面遇到許多新情況、新問題。各級普遍要求對有關問題作出規(guī)定,從政策制度層面上加以解決。因此,制定這個《意見》是完全必要的,也是非常及時的。

  問:請介紹一下起草《意見》的主要經過?

  答:《意見》起草工作歷時一年,數易其稿。2005年5月,根據黨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批準的籌備召開全國民兵預備役政治工作會議方案,總政派出3個調研組,到21個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調研。形成《意見》初稿后,分別征求了中組部、中宣部、國家發(fā)改委、公安部、教育部、財政部、民政部、人事部、國資委、廣電總局、新聞出版總署,總參、總后、總裝有關部門和各軍區(qū)、省軍區(qū)的意見,于去年9月提交全國民兵預備役政治工作會議討論。會后,又廣泛征求了軍地有關部門和單位的意見,作了進一步修改。中央、國家機關有關部門和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黨委、政府,對起草《意見》高度重視,認真提出修改意見,給予了大力支持。2006年5月,胡錦濤總書記主持召開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會議,審議通過了這個《意見》?梢哉f,《意見》廣泛吸收了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是充分發(fā)揚民主、集中軍地智慧的成果。

  問:起草《意見》把握了哪些原則?答:著重把握了四條原則:一是堅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關于國防后備力量建設的方針原則。在《意見》的指導思想、主要內容、原則要求等方面,體現改革開放以來黨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二是著眼于發(fā)揮民兵預備役部隊的作用。適應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做好軍事斗爭準備需要,對加強民兵預備役政治工作提出明確要求。三是與國防后備力量建設的法律法規(guī)相銜接。依據《國防法》、《兵役法》、《預備役軍官法》和《民兵工作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的原則要求,對民兵預備役政治工作的有關問題作出具體規(guī)定。四是立足于有效解決新情況新問題。對解決制約民兵預備役政治工作發(fā)展的矛盾和問題,提出思路對策,力求實在管用。

  問:《意見》規(guī)范的主要問題有哪些?

  答: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一是明確了新形勢下民兵預備役政治工作的指導思想。強調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樹立和落實科學發(fā)展觀,適應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做好軍事斗爭準備的需要,增強政治工作的主動性、針對性、實效性。二是重申了堅持黨管武裝的根本原則和制度。對落實雙重領導制度,包括雙向兼職、黨委議軍、武委會例會、地方主要領導到軍事機關辦公、黨管武裝工作述職等,都作了強調,繼承了長期形成的黨管武裝的優(yōu)良傳統。三是規(guī)范了民兵預備役政治工作的主要任務。對黨管武裝、政治教育、參戰(zhàn)支前政治工作準備、組織民兵預備役人員帶頭參加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等重點工作作了規(guī)范。特別是把軍事斗爭政治工作準備突出出來,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的決策指示和維護國家安全統一的要求。四是強調了加強民兵預備役政治工作的組織領導。提出做好民兵預備役政治工作,是地方黨委、政府和軍隊系統的共同責任,并對此作了具體規(guī)定,進一步明確了職責要求。

  問:《意見》對民兵預備役政治工作有關問題作了哪些新的規(guī)定?

  答:《意見》著眼于完善政策制度,對有關問題作了規(guī)定。比如,規(guī)范了省軍區(qū)系統黨委第一書記和預備役部隊第一政委的主要職責、省軍區(qū)系統主要領導參加同級地方黨委常委的程序、黨對企業(yè)特別是非公有制企業(yè)武裝工作的領導、預備役部隊預建黨組織建設等問題,進一步完善了黨管武裝制度。又如,對民兵預備役思想政治教育的內容、時間和組織實施等作了具體規(guī)定,尤其是對不同對象提出了不同的要求,既適應了民兵預備役部隊建設的需要,也體現了實事求是的精神。再如,根據武裝工作的特殊要求,強調有計劃地搞好專職人民武裝干部的調整交流,并對部長、副部長和干事的任職最高年齡作了規(guī)定,有利于理順干部進出渠道、提高干部隊伍素質。

  問:請談談總政對學習貫徹《意見》有什么部署和要求?

  答:根據軍委領導的指示,總政專門下發(fā)了關于認真學習貫徹《意見》的通知。軍隊系統各級黨委和政治機關要按照通知要求,積極會同地方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采取多種形式,搞好《意見》的傳達學習,把思想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的決策部署上來。要緊密聯系實際,研究制定貫徹落實《意見》的規(guī)劃措施,理清工作思路,明確目標任務。要按照《意見》提出的任務要求,扎扎實實地做好各項工作,努力提高民兵預備役政治工作的質量。要加強督促檢查,及時研究解決貫徹落實《意見》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年底前,總政擬召集有關省軍區(qū)、軍分區(qū)領導座談,交流貫徹落實《意見》的情況。明年上半年,各軍區(qū)和省軍區(qū)要對《意見》落實情況進行全面檢查,總政將會同中央、國家機關和軍隊有關部門進行抽查。

  來源:解放軍報;作者:厲皓、吳維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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