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男子假扮“顧客”,騙6名湖北“發(fā)廊妹”來到廣州,強迫他們在出租屋賣淫。一女子巧施計謀,謀取六男子信任后,溜出來報警,帶領(lǐng)警察一舉端掉淫窩。日前,白云法院以強迫賣淫罪判處其中一男子5年6個月有期徒刑。
“發(fā)廊妹”接客被騙入廣州
廖某、葉某在湖北省十堰市某無牌發(fā)廊做“發(fā)廊妹”。2005年10月7日凌晨時分,20歲的湖北省十堰市人謝如意雇用一名司機,駕駛富康小轎車到該發(fā)廊找“小姐”,廖某、葉某、程某等人以為有“大客”找上門,裝扮一番后就上了富康小轎車,隨同這兩名男子前往該市友誼賓館。誰知,房間里已有兩名男子,3男子提議外出吃消夜,一行六人就開車到了十堰市漢江國際大酒店樓下。豈料,該處又有兩男兩女在此等候匯合,而且,另外兩名女子也是“發(fā)廊妹”。
謝如意等六名男子再次說“找個地方吃點東西先”,廖某等6名女子為保“生意”,只得隨行。就這樣,6男6女,兩部小轎車駛上了高速公路。兩車大約行駛了半個小時,廖某等人才驚覺受騙,原來他們不是開去吃消夜,而是把車開往廣州。廖某等人此時想下車,但迫于耳光、毒打,不敢出聲。
表現(xiàn)良好謀信任逃走報警
7日晚上,他們到達廣州,謝如意等人就將六女子關(guān)押在白云區(qū)棠景街棠下三觀后街一處出租房,如果有客人要求,就將女子派出去,并有人監(jiān)視。有一些反抗的舉動,都會招來一陣暴打。9日上午,廖某靈機一動,覺得硬抗不是辦法,還不如先謀取他們信任。于是,當天晚上她在被拉出去接客時十分配合,并在回來時將小費主動交給謝如意,由于廖某的積極表現(xiàn),謝如意等人對她放松了警惕。
10日凌晨,房內(nèi)只有廖某和同伴葉某兩人,兩名看守的男子由于放松警惕竟呼呼大睡,廖某借機偷取鑰匙逃了出去。
凌晨3時許,她跑到廣州市白云區(qū)棠景街報警。在清楚地交代了被關(guān)押的情況后,廖某主動提出帶警察去營救。該派出所立即組織公安人員在廖某的帶領(lǐng)下,到達出租屋,成功抓獲正在睡覺的謝如意等人,其他四名女子也因此獲救。
日前,白云法院判以強迫賣淫罪,判處謝如意有期徒刑5年6個月,并處罰金10000元。(來源:信息時報 作者:閆曉光 陸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