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革中坐牢12年
王光美作為個人真正介入到中國政治生活中,是她在1963年參加“四清”工作隊,蹲點河北撫寧縣盧王莊公社桃園大隊,后來總結出“桃園經驗”,成了全國學習的典范。但是后來,這一經驗遭到批判。在這之后不久,文革來臨了。
1967年1月6日,王光美接到一個電話,說她正在讀中學的女兒平平在路上被汽車軋斷了腿,要動手術,要她到醫(yī)院來簽字。她一到醫(yī)院,便被清華大學造反派扣壓,這就是轟動一時的所謂“智擒王光美”事件。
當年11月27日,王光美被押送秦城監(jiān)獄。從此一關12年。在這期間,1969年10月17日,作為國家元首的劉少奇被秘密用飛機押送到河南省開封,單獨監(jiān)禁在一座與外界隔絕的院子里。在無人理睬的情況下,于1969年11月12日早晨6時45分孤寂而痛苦地死去。這一消息,到1972年,王光美入獄后第一次見到孩子時還不知道。在當時,身陷囹圄的她也一度被“劉、王專案組”建議處以死刑,在毛澤東“處理從寬,保護犯人,使他們感到有出路,以保存活證據,對將來有利”的直接批示下才幸免于難。
那個年代,“你這個王光美!”成為一句最惡毒的罵人的話,它所包含的意思有:特務、腐化、驕氣等等。一些校園手抄本,《梅花黨》《一雙繡花鞋》等等小說里面,王成了國民黨潛伏在大陸的特務頭子,“梅花黨的黨魁”,甚至很多人在繪聲繪色地說王親自下令謀殺了李宗仁代總統(tǒng)的夫人郭德潔女士。
1979年,在入獄12年后,王光美重獲自由。次年,劉少奇也獲得了平反。從1979年任中國社會科學院外事局局長開始,王光美又先后當選了中共第十二次代表大會代表,歷任第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第三屆全國婦聯(lián)會執(zhí)委,第五屆全國政協(xié)委員,第六、七、八、九屆全國政協(xié)常委。第十屆全國政協(xié)委員、“幸福工程”組委會主任、中直機關計生協(xié)會會長。同時,她是北京師范大學校友會名譽會長、高校校友海外聯(lián)誼會名譽會長、北京輔仁大學校友會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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