犒賞:10萬元雇兇費
市紀委辦案組就日記本問題找許志遠談話,許志遠承認了曾經(jīng)與自己下屬機要員小陳有性關系。
許志遠,男,生于1952年4月13日,北京市房山區(qū)政協(xié)副主席(副局級)兼區(qū)委辦公室主任。
許志遠在向辦案人員談到與小陳的關系的時候,一再為自己辯解:“我與她的關系維持了幾年之后,就越來越疏遠了。特別是最近半年多來,這種關系就斷了!
辦案人員又一次查看那個日記本,果然在后面的幾篇日記里有這樣的記載:“騙子!不得好死!”“我不會放過你的……”
辦案人員在外圍的調(diào)查中,確實有知情人反映,說這位小陳到許志遠的家中大鬧過。區(qū)委辦公室工作人員證實,在近半年的時間里,小陳神情恍惚,先后兩次住院。最初的病態(tài)是失眠,神經(jīng)官能癥,曾經(jīng)以精神病住院治療過。
辦案人員從上繳的許志遠使用的手機里發(fā)現(xiàn)了一條短信:“姓許的,你可把我害苦了!”發(fā)信的時間:2006年1月31日7點59分。這天正好是農(nóng)歷正月初三,也正是小陳失蹤出走的那個日子、那個時刻。
辦案人員又一次找許志遠談話:“1月31日早晨7點多,你手機上收到的短信是怎么回事?”一句問話,讓許志遠頓時緊張起來。
辦案人員:“你們鬧翻以后,她是不是不依不饒?”
許志遠嘆了口氣:“是她太過分了!她不但給我女兒手機發(fā)恐嚇信,還到我家大鬧,弄得滿城風雨。她把我逼上絕路了……”
許志遠向辦案人說出了劉小明。
劉小明,曾經(jīng)是為許志遠開車的司機。后來離開許,干起了個體。先是開了個飯館,由于不景氣,賠光了老本兒。他找到許志遠求助。許志遠給他借款10萬元,他搞了一個涂料廠。劉小明賺了錢,沒有忘記恩人。2006年春節(jié),劉小明帶著10萬元來許志遠家還債。許志遠把劉留下,兩人喝酒。許志遠告訴劉小明,自己眼下遇到了一個坎兒,如果處理不好,自己這一生就徹底垮了。許志遠說出了被小陳死死糾纏難以脫身的事。
劉小明問:“你明說,怎么辦?由我來!”
許志遠:“我就是盼著別讓她再纏我了!”
劉小明想想,會意地點點頭:“放心吧,我肯定讓你滿意。”
分手的時候,許志遠沒有接受劉小明還回的10萬元錢,說:“這錢你拿回去,等于你為我?guī)兔Φ年p!
劉小明帶著10萬元錢離開了許家。到家后,他給許打電話:“咱們說的事我初三就辦!
許志遠:“那我就安排初三全家去外地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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