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生母親以女兒做誘餌,給他人介紹對象、結婚為名,騙取他人錢財。近日,犯罪嫌疑人李美茹涉嫌婚姻詐騙被逮捕。
犯罪嫌疑人李美茹自幼務農,其居住在中州名鎮(zhèn)水冶,在改革開放的當今,發(fā)家致富的門路很多,但其好逸務勞,將致富的心思用在其愚鈍的女兒身上,于2005年2月份至2007年元月份期間,先后三次伙同他人,以女兒做為誘餌,給他人介紹對象、結婚為名,到內黃縣、安陽縣等地進行詐騙。先是給男方要一定錢物或以給女兒買衣服為名要錢,后讓女兒與男方結婚、并在男方家住下,之后利用當地有女兒婚后三天“回門”的風俗,把女兒從男方家叫回,而對方信以為真,就讓其女兒回娘家,之后一走了之,李美茹從而得到詐騙的目的,共詐騙錢財59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