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情婦馬某的多次舉報,陜西榆林市榆陽區(qū)建設局局長秦懷文“通奸”、“違反計劃生育法規(guī)”等違法行為終于得到榆林市紀委的認定。2006年12月,榆林市紀委在開除其黨籍的同時,還向榆陽區(qū)政府黨組發(fā)出檢查建議書,建議行政開除秦懷文公職。
秦懷文家里家外竟然超生、偷生3個孩子,這表面看是當?shù)氐挠嬌芾砉ぷ鞒隽藛栴},實則暴露出干部管理中的“不告不究”現(xiàn)象。
秦懷文最終被開除黨籍,顯示了紀監(jiān)部門的力量。但是,直接導致秦懷文被查處的,卻是情婦馬某眼看自己的“地位”和兩個孩子的撫養(yǎng)問題得不到解決,就與秦懷文翻了臉,并多次舉報。這就耐人尋味了。試想,如果不是“后院起火”,馬某繼續(xù)“忍辱負重”,這位局長豈不是依舊安然無恙?
一名官員的嚴重違法行為,竟然要等“后方”倒戈,才能得到查處。這樣一來,在一些違法官員的眼里,紀檢監(jiān)察部門的威懾力還能有多大?因此,在這起事件中,即使對秦懷文的處理再嚴厲,也是被動的,讓人難以高興起來。
有關部門如果不能徹底清除“不告不究”現(xiàn)象,無異于對違法違紀行為的默許和袒護。要知道,一旦對官員的監(jiān)督失去了應有的嚴肅性、嚴密性,無異于給違法官員發(fā)去一封“慰問信”:穩(wěn)住了“后方”,也就意味著穩(wěn)住了自己的一切,自己違法違紀無妨,但千萬別讓情婦告發(fā)! (作者:周稀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