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和女同事共進(jìn)除夕晚餐之后,男青年殘忍地將女同事在一處公共廁所里奸殺,之后逃竄。天橋警方隨后成立專案組,在案發(fā)后七天的時間里將嫌疑人抓獲。
2月23日嫌疑人連夜被押回濟(jì)南。顏某交代了全部犯罪事實:除夕夜鐘聲敲響的時候,剛在朋友飯店幫完忙的顏某收到了同事宋某某發(fā)來的祝福短信,于是便約對方出來吃“年夜飯”。顏某喝了很多酒,兩個人一直呆到大年初一凌晨3點左右,喝得醉醺醺的顏某便送宋某某回家。
走到一座鐵路橋下,酒后的顏某突然起了“色心”,企圖占宋某某便宜!案易,不聽話就打死你!”遭到拒絕不禁惱羞成怒,顏某使勁抓住宋某某惡狠狠地說。連拉帶拽,顏某抓著宋某某一路向西走了十幾分鐘,來到大柳行頭181號對面的公共廁所外。將宋某某拖進(jìn)廁所,顏某毫無人性地強(qiáng)奸了宋某某,為了讓對方“老實點”,嫌疑人狠狠地掐住宋某某的脖子,將其殘忍地殺害,并搶走對方一部手機(jī)。
近日,嫌疑人被批準(zhǔn)逮捕。(記者任鵬、通訊員王兵、甄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