頻 道: 首頁|新聞|國 際·英文|財經(jīng)|體育|娛樂|港 澳|臺 灣|華 人|留學生|IT|教 育|健 康|汽 車
房 產(chǎn)|電 訊 稿|視 頻·圖 片·論 壇|圖 片 網(wǎng)|華 文 教 育|廣 告|演 出|圖 片 庫|供 稿
■ 本頁位置:首頁新聞中心社會新聞
站內(nèi)檢索: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中學生作文曝出強奸案 繼父姨父各獲刑9年和7年
2007年05月13日 11:02 來源:上海青年報

  一篇中學老師布置給學生的作文竟然牽出了一起強奸案中案——14歲的少女芹芹(化名)竟先后被繼父、姨父強奸多次。靜安法院以強奸罪、猥褻兒童罪,數(shù)罪并罰,對其姨父陳龍新作出有期徒刑7年的判決后,前天再次以強奸罪判處其繼父金九龍有期徒刑9年。

  今年年初,靜安區(qū)某校的語文老師給學生布置一篇《我最想對老師說的一件事》的作文。班中女生芹芹在作文開頭的“老師,你會不會因為這事看不起我?”這句話引起了老師的好奇。

  沒想到芹芹在文中詳細寫到了她被姨父強奸和猥褻的過程,感覺事態(tài)嚴重的老師連忙帶著芹芹向警方報案。這一起強奸案中案才浮出水面……

  芹芹從小就生活在一個不完整的家庭里。親生母親楊曉月(化名)18歲那年,在安徽和同村一男子生下了她。產(chǎn)后第24天,楊又在上海結識了芹芹的繼父金九龍。1年多過去,楊曉月和金某始終沒有正當職業(yè),而不久后又產(chǎn)下了芹芹的弟弟。楊經(jīng)人介紹前往金山一家工廠打工,留下芹芹與繼父、弟弟一起生活。

  從2005年夏天起,芹芹逐漸步入了發(fā)育期,金九龍開始動起歪腦筋,甚至當著經(jīng)常串門并留宿在家的陳龍新之面,爬到芹芹床上,肆意妄為。而作為芹芹的大姨夫,陳龍新也漸生邪念。數(shù)月后,芹芹轉學,因學校離陳龍新家較近,遂借宿至他家。那段時間,恰逢姨媽出國,于是在某個深夜,66歲的陳龍新爬上芹芹睡覺的閣樓。

  事后,芹芹向母親哭訴。毫無法律意識的楊曉月義憤填膺地找到陳龍新,大吵一番后最終接受陳某“賠償”5000元作私了,并在對方出具“不再追究”的紙上簽了名。若不是這篇《我最想對老師說的一件事》,或許芹芹所受的摧殘還會繼續(xù)。(陳軼珺 李鴻光)


 
編輯:吳歆】
 


  打印稿件
 
[每 日 更 新]
- 中國赴日留學人員人數(shù)累計達到九十萬人
- 臺"陸委會"副主委:江陳會對兩岸關系具重要意義
- 大陸海協(xié)會副會長張銘清抵臺灣 參加學術研討會
- 國產(chǎn)新舟60支線飛機成功首航 飛行平穩(wěn)噪音不大
- 阿利耶夫再次當選阿塞拜疆總統(tǒng) 得票率為88.73%
- 九名中國工人在蘇丹遭綁架 大使館啟動應急機制
- 證監(jiān)會:城商行等三類企業(yè)暫停上市的說法不準確
關于我們】-新聞中心 】- 供稿服務】-圖片庫服務】-【資源合作-【留言反饋】-【招聘信息】-【不良和違法信息舉報
有獎新聞線索:(010)68315046

本網(wǎng)站所刊載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觀點。 刊用本網(wǎng)站稿件,務經(jīng)書面授權。
未經(jīng)授權禁止轉載、摘編、復制及建立鏡像,違者依法必究。

法律顧問:大地律師事務所 趙小魯 方宇
[ 網(wǎng)上傳播視聽節(jié)目許可證(0106168)][京ICP備05004340號] 建議最佳瀏覽效果為1024*768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