綁架女老總并勒索500萬元巨款,制造了震驚省城的“12•15”綁架案。昨日上午,涉嫌參與綁架案的6名被告人在合肥市包河區(qū)法院受審。此案沒有當庭宣判。
據(jù)指控,2006年8月以來,被告人陳光飛得知被害人李云(化名)家經(jīng)濟條件較好后,糾集被告人解啟俊、解啟安、鄭永東、鄭永兆、陳剛精心策劃綁架李云,并多次踩點跟蹤。2006年12月3日,陳光飛用解啟安提供的汽車鑰匙,盜走被害人范仁強停放在經(jīng)濟開發(fā)區(qū)紫云花園的一輛紅色夏利轎車,并噴成藍色,定做了兩副假車牌,購買了手套、膠帶等物品。
2006年12月15日22時許,陳光飛駕駛偷來的夏利轎車并掛上假車牌,解啟安也駕駛自己的夏利轎車,攜帶作案工具并掛假牌照,一起來到馬鞍山路一居民小區(qū)樓下隱蔽好,當被害人李云和王非(化名)下車準備回家時,陳光飛、鄭永東沖上去將李云抬上一輛車,鄭永兆、陳剛則將王非抬上另一輛車,陳光飛、解啟安分別駕車逃離。當晚,他們將李云、王非綁架到肥西縣孫集鎮(zhèn)董灣村被告人解啟俊家的養(yǎng)雞棚內(nèi),陳光飛將李云包中的5100元和一部手機拿走,將王非一部手機拿走。后陳光飛、鄭永東將王非放走,讓她帶話給李云的父親準備贖金。12月17日開始,陳光飛用不同手機卡給李云的父親打電話并威脅、恐嚇,索要500萬元,后談好交350萬元放人。12月20日,警方將陳光飛、解啟俊、解啟安、鄭永東抓獲,李云被解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