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為瑣事和妻子吵架,只因一位過路人多看了幾眼,結果引起了男子的不滿,他沖上去揮拳將路人打傷。
孫某家住普蘭店市北部某鎮(zhèn),今年3月初的一天,他和剛結婚不久的妻子從外面辦完事回家。當他們行至自家樓下的時候,兩個人因為贍養(yǎng)老人的問題發(fā)生了爭吵,結果雙方互不相讓,爭吵得很激烈。這個時候,居住在此樓的王某正好路過夫妻倆身邊,出于好奇,他便多看了夫妻倆幾眼,結果目光正好和孫某對視上了。孫某正在氣頭上,認為王某是在看熱鬧,極度不滿。他上前用一只手揪住王某,掄起拳頭對王某大打出手,王某被這突如其來的情況嚇呆了,根本就沒來得及還手,結果面部多處被孫某打傷。后來,孫某的妻子趕緊上前拉住了孫某。
近日,普蘭店市人民法院審理了這起案件,孫某對自己的過激行為感到很后悔,他主動賠償給王某1.2萬元。因其行為造成了王某輕傷,孫某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