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一人走夜路,竟被膽大的6名歹徒搶劫殺害。6月22日,邵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被告人左茂奇、廖志平、羅紅、謝志剛、羅志沙、卿巧生搶劫一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判處被告人左茂奇死刑并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廖志平無期徒刑并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其他4名被告人也均判處了3年到1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經(jīng)審理查明,2006年11月至12月,6被告人先后在邵陽及長沙市搶劫作案4次,搶劫5人,搶得現(xiàn)金及手機、摩托車等物價值共計人民幣3500余元,搶劫中致1人(系警察)死亡,1人輕微傷。2006年11月30日凌晨2時許,6名被告人帶著仿制軍刀、鐵棍等作案工具乘出租車竄至邵陽市酒廠大門附近下車,先搶劫一出租車司機李某200余元及手機1臺。此時,6被告人發(fā)現(xiàn)加班回家的被害人龔德剛(派出所民警),于是廖志平上前持刀問龔要錢,其余被告人隨后一齊沖上去持刀圍住龔德剛,幾人分別刺了龔幾刀。龔德剛受傷倒地后,6人搜取其錢包1個及1臺手機后逃離,龔德剛受傷后因無人施救而死亡。(作者:徐虹 謝華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