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歲的梁小姐去年初提出與男友分手,男友劉先生于是將梁小姐的裸照上傳到網(wǎng)絡。日前,梁小姐將劉先生訴至海淀法院,要求對方書面道歉和徹底刪除她的隱私照片,并索賠5萬元。海淀法院已經(jīng)立案。
梁小姐訴稱,她和被告于2005年11月經(jīng)人介紹認識,交往兩個月后,其向被告提出分手要求,被告拒絕并以種種方式相威脅。
2006年3月,梁小姐再次提出分手,劉先生破解了她的電子郵箱及校友錄的密碼,搜集她從小學到大學100多個同學的電子郵箱地址,將她的裸照及含有侮辱、誹謗文字的電子郵件發(fā)送至上述100余人的郵箱內(nèi)。事發(fā)后梁小姐報案。
梁小姐表示,案發(fā)時她是一名學生,事發(fā)后無法面對老師和同學,長期生活在痛苦中。她請求法院責令前男友徹底刪除其隱私照片。(記者王殿學 通訊員李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