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行霸市搶劫殺人致3人死,除“老大”馮志希外,其余13被告均為“80”后
入會拜關公,成員要交“生辰八字”,犯罪受傷報銷醫(yī)療費,勢力滲透到中、小學……昨日,廣州市中院公開審理廣州“黑龍會”案。據指控,該組織搶劫殺人、圍攻村委會、強收保護費,導致3人死亡。
昨日上午,廣州“黑龍會”14成員在廣州中院過堂。
據公訴機關指控:馮志希、馮志釗兩兄弟為謀取非法利益,自2005年7月份起,有目的地糾合馮鏡威等12名被告人以及“阿賊”等人,以“拜關二哥”的形式,成立名為“黑龍會”的組織。該組織成立初期,馮志希、馮志釗將所有的主要成員予以分組實施管理,馮志希兩兄弟直接操縱控制馮鏡威等骨干成員。
黑老大是親兄弟
據記者了解,這14名涉黑成員均為廣州市白云區(qū)人,“首領”馮志希和馮志釗還是一對兄弟,住在廣州市白云區(qū)大綱領北門巷,這對兄弟與馮志君、馮浩清曾因搶劫、故意傷害被判過刑,都是“二進宮”。
讓人驚訝的是,除了“老大”馮志希是1978年出生的外,其余13人均是80年代的人,其中兩名還是剛滿17歲的未成年人。而就是這些20歲左右的年輕人,成立了組織嚴密的涉黑團伙,白云區(qū)內欺行霸市、強迫中小學生入會,搶劫殺人,敲詐勒索,并私藏槍支,無惡不作。
2005年底,馮志希、馮志釗為擴大組織,指使各組骨干成員將組織勢力滲透到廣州市白云區(qū)竹料地區(qū)的中小學校,采取威脅、恐嚇、引誘等各種手段積極發(fā)展在校中、小學生加入該組織。
假釋考驗期犯新罪
公訴機關認為:馮志希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并共同故意傷害他人且致二人死亡,搶劫一次,其行為分別構成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搶劫罪。馮志希曾因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后被假釋,在假釋考驗期內又犯新罪,依法應當撤銷假釋,數罪并罰;馮志釗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并搶劫兩次(其中一次致人死亡),非法持有槍支5支,情節(jié)嚴重,其行為構成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搶劫罪、非法持有槍支罪。馮志釗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
今天審問黑老大
其余的被告人構成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檢察院還根據這些被告人各自實施的行為,分別指控犯有故意傷害罪、搶劫罪和非法持有槍支罪。其中馮浩清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馮某文、馮某峰、馮某杰在犯罪時未滿18周歲,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馮某杰在犯罪后就其參與共同故意傷害犯罪的事實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還提供重要線索協(xié)助公安機關抓獲同案三名重大被告人,有重大立功表現(xiàn),依法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據悉,昨日法庭只是審問其9名手下,今天上午將對其馮氏兄弟進行審問。此案將連審三天,擇日宣判。
“黑龍會”主要罪行
●設私刑打死兩人
2006年6月4日晚上8時許,因懷疑被害人劉玉祥、陳亞志盜竊馮志希家中的DVD機,馮某杰、馮鏡威等人將劉玉祥、陳亞志毆打拷問二被害人后分別棄之于竹三村足球場旁的河提上和808公共汽車總站附近,導致兩人流血過多死亡。
●爭地盤槍殺一毒販
2004年6月23日,馮志釗為不讓被害人蔡某某繼續(xù)在白云區(qū)鐘落潭鎮(zhèn)附近賣毒品,指使謝文信、鄺燦棣、馮俊華(均已被判刑)對蔡某某實施搶劫。遭到反抗后,謝文信持自制的獵槍上前射擊致蔡傷重死亡。
●非法持槍6支
馮志釗收集槍支5支,子彈66發(fā)。2006年8月14日,警方在廣州市下塘西路匯興源餐廳抓獲馮志希兩兄弟時抓獲,當場在馮志釗駕駛的日產小汽車內繳獲仿六四式手槍1支、六四式子彈3發(fā)、霰彈槍1支、霰彈槍子彈3發(fā)及毒品。2006年8月15日,警方在馮志釗的姐姐馮雪梅的住處再次搜出獵槍3支,子彈60發(fā)。
●圍攻村委會強攬工程
此外據指控,在該組織成立后,多次前往在廣州市白云區(qū)竹料荔江酒店、竹料管理區(qū)四川街飲食檔口等場所尋釁滋事、強行收取保護費。
2005年11月,馮志希、馮志釗等人為強行占有竹料大綱領村建筑工程,圍攻強迫村委將該村所有建筑工程取消招標,指定由馮志希、馮志釗二人承建,并先后承建竹料大綱領村大綱領路路基砌石工程、大綱領路排水工程,共收取大綱領村村委人民幣18萬元;馮志希、馮志釗還安排手下販賣毒品、開設賭場從中謀利,為他人的賭場“看場”和收取保護費的活動。
“黑龍會”組織管理
所有成員:交“生辰八字”
馮氏兄弟要求所有組織成員上交“生辰八字”(即出生年月日)、電話號碼及家庭情況等資料,并登記在案,裝訂成冊。
馮氏兄弟以竹料大街一檔口和白云區(qū)大綱領村自家魚塘邊的竹棚為據點,定期召集會議,并登記出勤情況,對組織成員在組織內部的表現(xiàn)定期進行考核,剔除不合格或違反組織內部規(guī)定的成員。
為籠絡人心,馮氏兄弟在成員生日時宴請全部成員,將部分違法犯罪所得作為組織“公費”,為成員因犯罪受傷提供報銷醫(yī)療費及吃喝玩樂花銷,并登記在冊。
簡竹醒案檢察官點評:與以往黑社會案區(qū)別很大
(張雁昌,32歲,現(xiàn)任廣州市檢察院主訴檢察官。2005年廣州市最大的黑幫案——簡竹醒35人特大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就是由他承辦的。)
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曾先后審理了麥國慶黑社會案,周廣龍黑社會案以及簡竹醒黑社會案。
但在昨日審理的黑社會案中,主訴檢察官張雁昌表示,該起黑社會案與以往相比有3大特點:
1.涉黑者都很年輕
除了第一被告,另外13名被告人都是80年代的,甚至有3名被告人在作案時尚未滿18歲,這是一個“年輕”的黑社會團伙,是犯罪“低齡化”的結果。張雁昌還表示,不光是黑社會性質的案件,現(xiàn)在所有的犯罪都呈現(xiàn)一個低齡化的現(xiàn)象。
2.“馬仔”是在校學生
該黑社會組織的發(fā)展入會對象竟然都是在校學生,以未成年人為主,勢力滲透到廣州市白云區(qū)竹料地區(qū)的中小學校,采取威脅、恐嚇、引誘等各種手段積極發(fā)展在校中、小學生加入該組織,并對加入該組織的在校學生實行嚴格篩選,統(tǒng)一登記。
3.書面入會組織更嚴密
該組織和以往的黑社會相比,組織章程更加嚴密,以往很多黑社會都是口頭加入即“入會”的,但該黑社會組織還要求加入組織的學生簽訂“保證書”或者“入會書”,并留下生辰八字、電話號碼和家庭情況,其組織更加嚴密。
“黑龍會”組織架構(2005年7月成立)
“老大” 馮志希
綽號“希爾頓”、“阿!、“頓哥”,男,28歲,小學文化,廣州市人。
2002年9月26日因搶劫罪、過失致人死亡罪被廣州市白云區(qū)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五年,2005年2月5日假釋(假釋考驗期至2007年5月20日止)。2006年8月15日,因此事再次被拘留,后被逮捕。
“老二” 馮志釗
綽號“釗哥”,男,23歲,小學文化,廣州市人。
2000年10月18日因犯搶劫罪被廣州市白云區(qū)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六個月,2001年12月22日刑滿釋放。2006年8月15日被刑事拘留,后被逮捕。
骨干 馮鏡威
綽號“牛威”,男,20歲,小學文化,廣州市人。
其他骨干:馮志君,綽號“阿弟”,男,20歲,初中文化,廣州市人;林棣明,綽號“牛棣”、“阿波”、“阿東”,男,25歲,中專文化,廣州市人;馮某文,綽號“阿面”、“阿綿”,男,17歲,小學文化,廣州市人;“阿賊”(另案處理)
主要成員:馮某峰(作案時未成年)、蕭鑒全、馮浩清、楊劍聰、馮某杰(作案時未成年)、馮柱威、蕭浩敏、馮浩釗和馮景生、馮杰恩、馮焯馳、馮浩龍、馮偉彬等人(均另案處理)
“馬仔”:白云區(qū)竹料地區(qū)中小學校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