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有家難回,一家三代7口人,老的老,小的小,租住在泉州市區(qū)一間約50平方米的房里。
在永春婦女沈花(化名)全家人眼中,他們來泉州完全是被逼的,是來“避難”的!氨茈y”緣起,是令沈花難堪的9年“同居”生活。
9年來,因親姐姐誘騙,沈花和姐姐一直與一個有婦之夫同睡一張床。沈花想逃離,卻換來“同居”男子的威脅,甚至還要與沈家同歸于盡。
為了自保,沈花選擇了求助媒體。本報記者連日采訪調(diào)查,一層層揭開了這段家庭悲劇……
【自述實錄】
受小妹鼓勵 她逃到了泉州
見到沈花一家人,是27日中午,在泉州市區(qū)一簡陋出租房內(nèi)。
簡單的談話,記者對沈家有個大概的了解:沈家在永春蓬壺鎮(zhèn)仙嶺村,32歲的沈花在家排行老二,姐姐沈麗(化名)年長1歲;下有一弟一妹,弟弟結(jié)婚生子,有個8個月大的兒子;小妹一直在福州上學工作。
“要不是小妹鼓勵,我自己都不知道怎么辦!崩∶玫氖,沈花流著淚哭訴著。
在沈花的眼中,她是受到大姐的誘騙,被迫與林某保持了這么久的“同居”關系。而林某長期的虐待,相比兩姐妹與他同睡一張床,更讓沈花無法忍受。
沈花所說的林某,是永春五里街鎮(zhèn)埔頭村人,45歲,已結(jié)婚多年,育有三個女兒,是一個以養(yǎng)豬和務農(nóng)為生的農(nóng)民。
恰逢8月10日,遠在福州的小妹來老家探望,沈花哭訴了自己的悲慘遭遇,得到小妹的鼓勵,她和小妹逃到泉州來躲避。
一家三代人都受到威脅
在到沈家租住處采訪時,記者感覺到了沈家的恐慌———開門的是沈花父親,開門后,他先在門口張望了一下,很快就把鐵門關上,皺著眉頭低聲說,“林某這種人已經(jīng)失去理智了,不得不防啊!
沈花的離開,并未使沈家一家人得到安寧,相反噩夢才剛剛開始。沈老伯說,8月16日,林某先是讓沈麗帶話到沈家,揚言要把他8個月大的孫子置于死地;17日,兒子一家三口只好先躲到泉州;18日,林某帶著4個男子再次到他家中,逼他讓沈花回去,否則要用炸藥炸他全家!皼]辦法,23日我們老兩口也只能逃到泉州來避禍,這些日子,只能靠向親戚朋友借錢來度日!
“沈麗離婚后,心甘情愿與林某同居,卻把自己的胞妹拉進火坑,真是家庭悲劇!鄙蚧ㄐ∶眠@時才插話說,自己11年前就去福州讀書并在那里工作,一般很少和兩個姐姐聯(lián)系。而家里只有父親和哥哥兩個男人,但他們都不是林某的對手,只有逃出來一條路。
幾天來,出現(xiàn)在記者眼前的沈花,面容憔悴,不管在哪里都是低著頭走路,低著頭說話,聲音小小的。甚至,在租房里,她都不敢一個人去上衛(wèi)生間,每次都是牽著小妹的手一起去的。
談話中,沈花說得最多的是,“到處都有林某的兄弟,我怕”。一說到林某的名字,她都要將自己的身子靠在妹妹的身上,緊緊抓住妹妹的手不放。在沈花斷斷續(xù)續(xù)的講述中,記者慢慢梳理出沈花“同居生活”的前后經(jīng)過。
3歲即被抱養(yǎng)的沈花,1997年嫁到鄰村,并生育了一個女兒。沒想到,原本一家的平淡生活卻在兩年后被打破了。
1999年4月,大姐沈麗騙她說,沈花在外面和其他男人搞七搞八,法院已經(jīng)有她的傳票,而林某可以托關系找人幫她把傳票撕掉。這句漏洞百出的謊言,卻使僅上過一年學的沈花信以為真,只得跟著姐姐去找林某。林某也借此強行與她發(fā)生了性關系,還威脅“以后要一直跟著我,否則你就要把牢底坐穿”。
而隨之而來的風言風語,讓沈花的丈夫無法忍受,兩人從那時起,一直分居到現(xiàn)在。
這種兩女一男的“同居生活”,讓沈花很是難堪,更無法忍受的是“只要稍表現(xiàn)出不樂意,就換來林某的打罵”。沈花告訴記者,她多次想逃跑,但林某的說法是,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廟,她跑了就去找她家里人的麻煩,將她家里人整死。林某還在沈花面前揚言,“不管哪里的公安都有他的兄弟,他隨時就可以向有錢的親戚要到100萬,沒有他做不到的事情”。
就這樣,沈花從不敢想去報案,只能在恍惚中生活了9年。
【記者調(diào)查】
村委會主任:他們同吃同住
在當?shù)卮迕竦膸ьI下,記者來到林某的家。林家虛掩著門,里面沒有人住,透過屋門門縫,房間里面亂亂的,一些垃圾也扔得四處都是。
村民林老伯說,林某家有三個“老婆”,這事都被全村人傳為笑話。而林的老婆這兩年一直在外打工,很少回家!坝袝r候,看到沈花從房里出來時,都是一言不發(fā),老低著頭的,而沈麗卻像沒事人一樣!
在埔頭村,不少村民證實了林老伯的說法,稱大多數(shù)村民都不和林某來往,這是一件荒唐的事情,大家都不敢管,但私下里都在議論紛紛。
村委會林主任也知悉一些情況。他說,沈麗和沈花先后過來和林某一起生活,時間已經(jīng)很長了,他們3人同吃同住同勞動。但他不知道沈花是被林某脅迫的,以為沈花是自愿與林某同居的,所以覺得不好管!艾F(xiàn)在知道沈花是被脅迫的,村委會將協(xié)助警方處理此事!
林某電話中稱要沈家永不安寧
連續(xù)多日,記者要求當面采訪林某,林某一會兒說他在泉港,一會兒說他在四川,拒絕和記者見面。
電話中,林某稱“我愛上了沈花”,而他和沈氏姐妹一起同居,是她們自愿的,不犯法,并稱“記者過問這些事,是侵犯他的隱私”。
說到打罵沈花,林某反駁說,和沈花同居九年來,他只打過沈花三個耳光,因為有時她不賢惠。
隨后,林某還說,記者拐賣了沈花,要承擔法律責任,并要記者轉(zhuǎn)告沈花一家人,要他們一家三代人永不安寧!拔矣羞^硬關系,總有一天會找到記者的,要讓記者付出代價,沈花知道我的為人,我什么都不怕!
而沈麗在接到記者電話時,先是說她姐妹倆和林某的關系是個人私事,和別人沒有關系,一會兒又否認了與林某的關系。
【部門說法】
警方受理此案 政法委婦聯(lián)關注
27日下午,在記者和家人的陪同下,沈花來到五里街派出所報案。
顏副所長了解了案情后,認為林某沖到沈花家中威脅的情節(jié)比電話威脅更為嚴重,建議沈花到蓬壺派出所報案。蓬壺派出所徐姓民警詳細做了筆錄,并告訴記者,該所已受理此案。
昨日,永春縣分管婦聯(lián)工作的縣委常委李國坤表態(tài),要了解和關注沈花一事。永春縣婦聯(lián)孫主席說,如果沈花反映的情況屬實,林某的行為是違法的,婦聯(lián)將協(xié)助警方維護沈花的合法權(quán)益。
同時,永春縣政法委辦公室黃先生獲悉后也表示,將督促五里街派出所與蓬壺派出所盡快調(diào)查此事。 (記者 俞志村 田米 劉志 黃曉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