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說拉款→銀行存款→偷(換)印鑒→偽刻印鑒→非法轉款,這是楊江風等一伙人的犯罪線路圖。昨(16)日,這起涉案金額高達2.4個億的犯罪團伙,被成都市檢察院以涉嫌票據詐騙罪、金融憑證詐騙罪、洗錢罪、虛報注冊資本罪、偽造公司印章罪、對公司人員行賄罪等6項罪名提起公訴。據悉,以洗錢罪提起公訴,這在我省尚屬首例。
據了解,該團伙由成都市陸川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楊江風、總經理盧家強、財務經理余海、四川金曉投資擔保有限公司經理金春來等15人組成。2006年6月,由金春來介紹四川蜀港投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楊仕明引存四川省煙草公司8000萬元至華夏銀行成都分行蜀漢支行。事后,他們偷拿并偽刻了省煙草公司在銀行的預留印鑒,使用偽造的轉賬支票,將這8000萬元存款中的6500萬元轉入楊仕明虛假注冊的四川蜀港投資有限公司,并制作了一張8000萬元的假定期存單欺騙省煙草公司。
在成都市檢察院起訴書中,共指控了這伙人8筆涉及票據詐騙和金融憑證詐騙的犯罪事實。在2005年10月至2006年8月不到一年時間里,銀行被該團伙騙走的金額高達2.4個億。案發(fā)后,經警方努力,已追回1億余元,但尚有近1億元的損失未能挽回。(谷萍 成訴 尹曉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