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江西省同一村子的被告人徐劉大、徐正連、徐火林,及另案處理的楊某,在北京市海淀區(qū)、朝陽區(qū)等地分飾角色上演了車禍詐騙劇,以不流通的外幣騙走他人30余萬元人民幣。今日上午,北京市海淀區(qū)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這起三被告人涉嫌詐騙罪的案件,三名被告人聘請了四名委律師出庭為其辯解,20余名家屬參加了此案的旁聽。
據(jù)檢察機關(guān)指控,2007年6月至7月間,被告人徐劉大、徐正連、徐火林伙同楊某(另案處理)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扮演虛假身份的手段,用不流通外幣冒充澳元或者瑞士法郎,以換匯能賺取差價為誘餌,騙取他人財物。經(jīng)查,被告人徐劉大、徐火林共實施詐騙3起,詐騙金額共計239066.88元。被告人徐正邊共實施詐騙3起,詐騙金額共計208066.88元。共計,四人共騙取人民幣308066.88元。
庭上,在公訴人出示的被害人的筆錄中了解到他們分飾的角色與“劇情”,被告人徐正連與被害人搭訕,假裝自己是一個外地司機在北京出了車禍,可手頭沒有現(xiàn)金,身上只有外幣可兌換,可一時又找不到可以兌換這么多外幣的地方。此時,被告人徐劉大很“及時”的出場,稱自己是工商很行信貸部的趙主任,可以找朋友幫忙兌換這些外幣,之后打電話給被告人徐火林并稱其為“高主任”,在一番商討后,高主任決定幫這個忙,并以外幣對人民幣1:6的比例兌換,由于急著等錢用的外地司機徐正連愿意以1:4.2的比例與他們兌換,這樣一個轉(zhuǎn)手就掙錢的機會怎可錯失!于是被告人徐劉大便與被害人商量先將這些外幣買下來,再去找高主任兌換。于是兩人就去取錢,并與外地司機徐正連兌換后,讓被告人拿外幣去找高主任。拿到錢的兩人就立刻消失了,高主任當(dāng)然不會再被找到了。
法官尚未對此案作出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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