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5~7月,呼倫貝爾市公安局海拉爾區(qū)分局民警先后輾轉額爾古納市莫爾道嘎鎮(zhèn)、山東省的青島市和淄博市、天津市、北京市、上海市以及深圳市等地展開抓捕,成功破獲了公安部重點督辦的美國金匯投資基金非法傳銷案,打掉了一個涉及多個省市區(qū)、數(shù)千人參與、涉案金額達5500多萬元的特大非法傳銷團伙,抓獲5名犯罪嫌疑人,追繳非法所得150多萬元、2輛汽車和用于從事犯罪活動的手機、電腦共30多部。2008年1月,這5人以涉嫌非法經營罪被海拉爾區(qū)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
騙局敗露
2007年5月28日,海拉爾區(qū)公安分局經偵大隊接到群眾報案:2006年11月~2007年2月,額爾古納市莫爾道嘎鎮(zhèn)的董某、夏某夫婦在海拉爾區(qū)健康街金太榮小區(qū)租住的門市房內,以高額利息為誘餌,騙取海拉爾區(qū)數(shù)十人購買了美國金匯投資基金,騙取人民幣150多萬元。之后,夫婦倆以各種借口停付利息,經過多次催要,他們拒不還款,再后來,就下落不明。
接到報案后,海拉爾區(qū)公安分局經偵大隊大隊長李海峰認為,該案具備非法傳銷的一切本質特征:利用互聯(lián)網進行非法傳銷活動;傳銷載體由有形商品向無形商品發(fā)展,以“拉人頭”形式進行非法傳銷活動;有向偏遠地區(qū)蔓延的趨勢;傳銷速度更快,涉及范圍更廣,傳銷手段的欺騙性更強,傳銷組織的隱蔽性更強;偵辦的難度更大。董某、夏某的行為涉嫌非法經營。2007年6月1日,海拉爾區(qū)公安分局經偵大隊對董某、夏某涉嫌非法經營案立案偵查,并且成立了專案組,同時網上追逃犯罪嫌疑人董某、夏某。
初戰(zhàn)撲空
莫爾道嘎鎮(zhèn)是一個人口比較少的北方邊陲小鎮(zhèn),為了不驚動犯罪嫌疑人,該大隊民警一方面在當?shù)嘏沙鏊膮f(xié)助下調出董某、夏某的戶籍證明,一方面秘密對他們的朋友、親屬和鄰居展開調查、走訪。兩天后,民警獲得一條重要線索,幾天前,夏某曾經給一位鄰居來電話說,她在海拉爾出事了,警察在抓她,她想把房子賣掉,讓這位鄰居幫忙尋找買家,并且還留下了一個電話號碼。民警決定將計就計,以準備購買夏某的住房為由,讓這位鄰居撥通了夏某留下的電話。接電話的,正是夏某本人。但是,狡猾的夏某不肯說出她在什么地方,只是讓鄰居和她電話聯(lián)系。經過偵查,民警了解到夏某在山東省青島市。
第三天,李海峰大隊長帶領民警來到青島市。在青島市公安局的配合下,民警找到了夏某在青島市黃島區(qū)經濟開發(fā)區(qū)居住的女兒。但是,夏某的女兒并不配合民警的工作。幾天后,通過民警曉之以理、明之以法的耐心說服,夏某的女兒終于吞吞吐吐地告訴李海峰大隊長,就在他帶領民警來到青島市的前一天,董某和夏某已經逃離了青島市。夏某的女兒說,她的父母在2007年3月中旬先是逃到天津市,然后來到青島市,現(xiàn)在又返回到了天津市,但是具體藏匿的地點她不清楚。離開青島市時,董某和夏某把通訊工具都留給了她,她現(xiàn)在也無法和這兩人聯(lián)系上。
案件偵查到這里,似乎遇到了阻礙。但是,民警經過搜查董某和夏某在青島市的住處,又發(fā)現(xiàn)了一個重要線索:董某的筆記本。筆記本上記載著董某的網名、網號以及大量他涉嫌非法傳銷的協(xié)議。大量的證據(jù)表明,董某就是美國金匯投資基金呼倫貝爾地區(qū)傳銷業(yè)務的總代理。
守株待兔
李海峰大隊長另派3名民警到天津市繼續(xù)偵查此案。這3名民警到達天津市后,很快摸清了董某經常在天津市東麗區(qū)大畢莊一帶上網。但是,他上網的時間和地點都不固定。經過實地觀察,民警發(fā)現(xiàn)大畢莊屬于外來人口比較多的地區(qū),而且網吧都是沒有經過登記的黑網吧,這給偵查工作造成了很大困難。民警們于是每天化裝成社會閑散人員在大畢莊的幾家網吧蹲點守候,這一蹲就是1個星期。
2007年7月6日7時許,3名民警剛進一家網吧準備守候,就發(fā)現(xiàn)一名正在上網的男子與董某長得非常像。經過進一步觀察,民警確定該男子就是犯罪嫌疑人董某。民警立刻對董某進行貼靠,就在董某毫無防備的情況下,突然出手把他抓獲。經過就地突審,根據(jù)董某的交代,民警在一個出租屋內抓獲了夏某。
兩人供認,在2006年11月~2007年2月期間,他們在呼倫貝爾市以美國金匯投資基金為名,以欺瞞的手段發(fā)展了數(shù)十名下線,非法獲利150多萬元。這筆非法經營款先后匯給了在天津市的上線丁某。
順藤摸瓜
李海峰大隊長帶領民警迅速趕赴天津市。在當?shù)毓矙C關的配合下,不僅查到丁某住在天津市東麗區(qū)徐莊,同時還了解到丁某的電話號碼。
2007年7月11日,李海峰大隊長帶領民警趕到徐莊,準備對丁某實施抓捕。可就在這時,一直處于民警監(jiān)控之下的丁某突然消失了。李海峰大隊長判斷,丁某不會離開這里,肯定是在這個小區(qū)的一處民警不容易發(fā)現(xiàn)的地方。果然,時間不長,民警發(fā)現(xiàn)一個體貌特征與丁某特別像的人從一個樓門里走了出來,緩步向涼椅走去。李海峰大隊長為了進一步確定該人是否就是丁某,撥響了丁某的電話。隨著鈴聲響起,該男子掏出手機放在了耳邊。就在這一剎那,民警抓獲了丁某。在丁某家,民警不僅搜出了丁某作案用的電腦,還繳獲了大量他的上線和下線的名單以及賬號。通過丁某的供認,民警了解到,一個叫溫某的當?shù)嘏耸撬纳暇。
此后,捷報頻傳。2007年7月13日,民警在溫某的家中把她抓獲。溫某又供認,一個叫張某的北京男子是她的上線。趁勝追擊,李海峰大隊長把民警分成兩路,一路在天津市對被抓獲的犯罪嫌疑人進行突擊訊問;一路趕往北京市對張某進行抓捕。2007年7月18日,張某在北京市的家中被抓獲。張某不僅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還供出了他的非法經營額高達1600萬元和多名上線的名字以及銀行賬號。
美麗陷阱
據(jù)了解,所謂的美國金匯投資基金根本是子虛烏有,它是由陳某、梁某和高某3個男子編造出來的,按照他們的規(guī)定:美國金匯投資基金投資周期分為8個月,每個月按22天計算,投資分4個檔次,其中最高一檔,一單3500美元,折合人民幣28000元,日回報105美元,折合人民幣840元,月回報人民幣18480元,發(fā)展1~2人可以提成10%投資基金;發(fā)展3~5人可以提成13%投資基金;發(fā)展6人以上可以提成15%投資基金。同時還可以享受6人以內2%投資基金的提成。
隨后,陳某等3人發(fā)展了張某,張某又發(fā)展了溫某等人。在這個利益鏈條上,張某和溫某非法經營額達1600多萬元,張某從中獲利100多萬元。但是,他把這筆獲利金額全部賠在了他所投資的黃金期貨上。其后,溫某發(fā)展了丁某,溫某獲利14萬多元。丁某發(fā)展了董某、夏某,3人非法經營額達200多萬元,丁某獲利4萬多元。這4萬多元又被丁某投入到了其他傳銷當中。董某、夏某繼續(xù)發(fā)展下線,期間獲利4萬元。
就在這期間,一個好消息傳來,因為涉嫌非法經營罪,陳某、梁某和高某被山東省淄博市公安局周村公安分局逮捕。
公安部重點督辦案件
據(jù)了解,犯罪嫌疑人董某(男,42歲,額爾古納市莫爾道嘎鎮(zhèn)人)、夏某(女,43歲,額爾古納市莫爾道嘎鎮(zhèn)人)、丁某(男,65歲,天津市人)、溫某(女,45歲,天津市人)和張某(男,34歲,北京市人)均無業(yè),他們以互聯(lián)網為載體,欺騙群眾購買美國金匯投資基金,發(fā)展下線,從事美國金匯投資基金非法傳銷活動,牟取非法利益。2006年11月23日,丁某給董某在美國金匯投資基金網上入了一單2000元,將網號和密碼告訴了董某。董某和夏某登陸美國金匯網查詢到,僅是這一單,他們每日就可返利人民幣40元。為了賺取更多的利潤,這兩人開始在海拉爾區(qū)和滿洲里市發(fā)展下線,他們的下線再繼續(xù)發(fā)展下線。在2006年11月~2007年2月,在短短4個月的時間里,董某和夏某在呼倫貝爾市非法經營額達到150多萬元。這筆錢被直接匯入了丁某的賬戶,董某和夏某從中獲利4萬多元。
2007年1月,美國投資基金網絡賬戶不能再往外提現(xiàn),海拉爾區(qū)與滿洲里市的投資人多次找到董某和夏某交涉。兩人謊稱,該網絡發(fā)生了故障,暫時不能提現(xiàn)。2007年3月,美國投資基金網站被已經累積了高額資金的陳某等3人關閉,董某和夏某見事情敗露,倉皇出逃。
2007年8月27日,海拉爾區(qū)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犯罪嫌疑人董某、夏某、丁某、溫某和張某。2007年10月25日,海拉爾區(qū)公安分局經偵大隊將該案移送海拉爾區(qū)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2007年11月7日,公安部經偵局將該案列為開展打擊傳銷集中行動公安部重點督辦案件。(記者 高瑞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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