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火車站"賣花女"形同搶劫 不買花便搶東西
2008年05月14日 09:29 來源:燕趙都市報(bào) 發(fā)表評論
“不買花就把我們的眼鏡搶走了,給了她十元錢后又稱是假幣,無奈只好又給了她十元錢,可是對方還不罷休,我們只好奪回眼鏡就跑!苯眨愊壬蜻M(jìn)本報(bào)熱線說。
陳先生11日和一位女性朋友路過火車站,突然上來兩個(gè)賣花的女孩。陳先生一再躲閃,但兩個(gè)十歲左右的女孩不依不饒。正當(dāng)陳先生準(zhǔn)備離開時(shí),小女孩突然上前把陳先生的眼鏡搶走。這時(shí),陳先生一邊和女孩爭奪眼鏡一邊告訴朋友報(bào)警。見此情景,一位女孩毫無怯意地說“你最好看好你的手機(jī)”。為避免更大的麻煩,陳先生只好給了對方十元錢。沒想到她們拿了錢后又稱是假幣,無奈之下,陳先生只好又給了十元錢,可是女孩又稱陳先生把她胳膊弄紅了。見她們還沒有罷休的意思,陳先生趁其不備奪回眼鏡拉著朋友就跑。
說起這一暮,陳先生仍有些后怕,他表示現(xiàn)在的賣花女年齡都大一些,已不像小女孩一樣跪地哀求,而是開始搶奪東西。陳先生說,大家都知道這些賣花女背后多有“家長”指使,所以人們都不敢輕舉妄動!跋M嘘P(guān)部門能加大打擊力度,查出其幕后主使人,并依法嚴(yán)肅處理!标愊壬粲醯。
民警表示,根據(jù)規(guī)定,強(qiáng)買強(qiáng)賣商品可處拘留、罰款。但是賣花女一般年齡較小多是批評教育,除非找出其幕后主使人,才可以對其進(jìn)行處罰。
【編輯:王賽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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