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福利服務中心原主任受賄15萬元 領刑10年
2008年06月06日 17:14 來源:廣西新聞網(wǎng) 發(fā)表評論
近日,利用職務之便收受他人賄賂15萬元的廣西福利服務中心原主任梁以弟,被崇左市江州區(qū)人民法院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剝奪政治權利一年。
江州區(qū)人民法院審理查明,2003年,自治區(qū)民政廳欲買地集資建房,并以其下屬單位廣西福利服務中心的名義購買,委托該中心主任梁以弟負責。同年6月,寧福(另案處理)與民政廳協(xié)商,由他以每畝10.5萬元的價格協(xié)助民政廳購買崇左市的110畝土地。土地成交后,寧福應從中得差價款236萬余元,但他實際上從廣西福利服務中心等單位領取了263萬元,多領了26萬多元。
寧福為何能順利做成這筆“生意”?原來,在辦理購買土地及有關轉款手續(xù)過程中,梁以弟利用職權,于2003年11月在家中收受寧福賄賂5萬元。2004年9月,梁以弟又在南寧市一酒店停車場,在自己駕駛的車里收受寧福送來的10萬元。
案發(fā)后,梁以弟退出贓款7萬元。在法院審理期間,他又退出贓款8萬元。(南國早報 何凱潮)
【編輯:朱鵬英】
相 關 報 道
圖片報道 | 更多>> |
|
- [個唱]范范個唱 張韶涵助陣破不和傳言
- [情感]男子街頭菜刀劫持女友
- [電影]《非誠勿擾》片花
- [國際]烏克蘭議員在國會比試拳腳
- [娛樂]庾澄慶說沒與伊能靜離婚
- [星光]小S臺北性感代言
- [八卦]江語晨與周杰倫緋聞成焦點
- [科教]南極科考雪龍船遭遇強氣旋
每日關注